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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永赢国证通用航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78)、永赢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86)参与了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有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
  本次发行价格为93.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基金管理人已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已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21,扩位简称:深创龙头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3月14日,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25年4月1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全程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58,531,963.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9,431,696.00份的53.4872%,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58,531,963.0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58,531,963.0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100%,已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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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4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并实施。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按照《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为实施本基金的转型方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及基金调仓事宜,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的有关内容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实施转型。
  三、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已于2025年4月17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2025年4月18日)上午10:30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设置赎回选择期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本基金设置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6日为赎回选择期供投资者做出选择。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
  对于在选择期内未将本基金份额赎回、卖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终将转换为永赢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永赢深证100ETF”)基金份额。无意持有永赢深证100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退出安排。
  (二)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安排
  本基金赎回选择期(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申购业务暂停办理,赎回业务和二级市场交易正常办理。
  后续本基金将进行调仓,为保证本基金顺利转型,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同时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将转型为永赢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将《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永赢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永赢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注册变更。
  本基金转型后,将变更为永赢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时间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披露媒介上。
  五、备查文件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包括附件一:《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附件三:《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五:《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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