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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9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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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签署合同,为公司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487亿元。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分别向邮储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1亿元、1.2045亿元。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远大)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422万元。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8日、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12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1111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物产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7,770,870万元,利润总额16,224万元,净利润8,007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5,754万元,负债总额279,11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7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1,879万元),净资产206,636万元,或有事项9,988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2024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6,417,808万元,利润总额10,862万元,净利润6,919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79,146万元,负债总额485,57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7,8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80,190万元),净资产193,569万元,或有事项15,792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1309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作物种植;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9.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远大能化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184,207万元,利润总额2,188万元,净利润1,588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6,219万元,负债总额38,1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333万元),净资产28,086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2024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1,607,013万元,利润总额-295万元,净利润-209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02,760万元,负债总额74,8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4,713万元),净资产27,877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香港远大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地点为SUITE A 6/F RITZ PLAZA 122 AUSTIN ROAD TSIMSHATSUI KL ,董事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塑料、橡胶、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香港远大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香港远大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65,054万元,利润总额4,914万元,净利润4,914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976万元,负债总额42,2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021万元),净资产16,955万元,无或有事项。香港远大2024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195,068万元,利润总额2,460万元,净利润2,460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2,611万元,负债总额43,3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3,395万元),净资产19,216万元,无或有事项。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宁波远大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兴业大道8号1号楼315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宁波远大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422,764万元,利润总额2,568万元,净利润-421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436万元,负债总额42,2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932万元),净资产14,226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2024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324,816万元,利润总额1,075万元,净利润806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7,938万元,负债总额62,9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2,788万元),净资产15,033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邮储银行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2 汇丰银行 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如果银行根据相关条款退还担保债务,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2.3 交通银行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担保范围 3.1 邮储银行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2 汇丰银行 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产生的利息;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 3.3 交通银行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金额 4.1 公司为远大物产向邮储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 4.2 公司为远大能化分别向邮储银行、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1亿元、1.2045亿元。 4.3 公司为香港远大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422万元。 4.4 公司为宁波远大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1,066,887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95,487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6,400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4.05%。 上述担保数据中,金融机构授信类担保额度951,887万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331,484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度115,000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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