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公司在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王晓燕女士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为更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报审计工作,现改派王首一先生担任公司2024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后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 (三)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首一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4年报审计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