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4年第466期N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13,000.00万元,赎回本产品收益率为1.96%,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39,929.37元,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4月16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