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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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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3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98,507,4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064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解放”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72号),于2024年9月向包括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8,507,462股(以下简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股份于2024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922,371,176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9名发行对象,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UBS AG、吉林长白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乾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长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的承诺情况及履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次解除限售的申请提交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未发生公司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8,507,4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06%;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6.46%。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9名,共对应105个证券账户。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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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表如下: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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