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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320 公司简称:迪贝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502,526.9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950,252.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7,771,775.76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23年度股利13,003,137.60元,2024年末的未分配利润417,320,912.40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冰箱冷柜行业 2024年冰箱行业产销规模仍保持强势增长。其中内销市场从年初的大量铺货到年中市场零售动力疲软、叠加终端清库存带来的骤降,再到下半年在国家新一轮以旧换新政策出台落地推动下的逐步回升,全年同比小幅增长3.1%。 外销市场得益于补库及海外部分地区需求增长推动,全年出口规模突破5000万台,刷新历史新高,当年出口所有洲别同比均呈增长态势,其中新兴市场表现亮眼,南美同比增幅超45%。 2024年冷柜产销同比双增,均刷新历史新高。其中内销需求整体疲软,虽然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拉动了部分家用冷柜的增长,但效果并不及冰箱显著,此外餐饮业面临的“寒冬”抑制了商用冷柜需求,最终全年内销同比下滑了6%。 冷柜外销市场的表现好于内销,主要得益于海外部分地区需求增长拉动及一些地区产能不足的影响,2024全年出口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口新兴市场表现亮眼,南美同比增幅超60%。 (二)中央空调市场 2024年中国中央空调行业承压前行,整体市场规模同比微升,但内外销表现差异显著:内销额1215亿元,同比下降3.8%,出口额23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9.8%。 受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内销市场发展承压。尽管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在“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下释放了部分增量,但全年市场的下行趋势仍然难以避免,市场规模相较上年收缩近50亿元。 出口市场整体表现强于预期,特别是四季度同比增长尤为亮眼。在中国企业出海的时代浪潮下,全球数据中心产业的蓬勃发展也为冷水机组出口带来新增长点。 展望2025年,内销市场在国家家电补贴政策的持续发力下,将有较好的市场预期;外销市场,由于近期中美关税政策发生较大幅度调整,使得全球贸易环境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家用、商用、车载压缩机密封电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开展直流变频电机驱动控制器的研发、销售业务。公司家用产品直接配套于行业知名压缩机厂商,如加西贝拉等;最终应用于各类冰箱、冰柜、空调等产品上,终端品牌包括海尔、海信、美的、博世、西门子、伊莱克斯等;公司商用产品直接配套于行业知名压缩机厂商,如丹佛斯等;轻型商用产品最终应用于制冰机、除湿机、空气能热水器等;重型商用产品最终应用于中央空调、冷库、冷链、热泵等;商用产品终端品牌包括格力、约克、开利及江森自控等。公司车载产品直接配套于行业知名压缩机厂商,如华意压缩等;最终应用于车载冰箱、房车冰箱、太阳能冰箱、驻车空调等产品上,终端品牌包括英得尔、美菱、格兰仕等。公司驱动器产品主要针对家用或商用变频压缩机、车载直流压缩机及空调风机市场应用开展研发、销售。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情况 压缩机电机行业是家电和暖通空调制冷(HVAC/R)产业链中关键一环,通过专业分工以配套协作模式进入压缩机生产领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求关系。电机驱动产品以匹配自身电机产品为主,以电机加驱动控制作为系统向压缩机客户销售。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差异化设计开发,同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瞄准国际市场,积极推进产品更新换代。公司业务具有持续性、多规格、小批量定制的特点。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为制冷行业的中间产品,故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压缩机生产企业。基于压缩机电机和压缩机整机生产行业的配套体系和行业惯例,公司通过客户供应商准入考核后,双方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通过签订一定期间的销售框架性协议,确定产品定价方式、付款条件、质量保证及交付方式等内容。然后客户日常以订单形式向公司提出采购需求。公司采取“以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定价模式,即“原材料价格+辅料价格+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合理利润”。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销售部门接到订单后交由生产管理部门,由生产管理部门制订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计划,全程监控物料安排和生产调度。品质管理部门参与控制在制品质量,对产成品进行出厂检验。公司全面协调销售、采购、生产管理以及品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公司产品制程从硅钢和漆包线等原材料开始,经过冲片生产、转子制造、定子制造及检测包装等,包含压缩机电机制造的全部工序流程。 3、研发创新 公司按照“研究一代、试制一代、生产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方针,构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保证公司技术领先的持续性。面对客户在能效和成本等方面的持续追求,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公司在与客户形成前期介入、同步开发等紧密合作关系的同时,还在产品结构、新材料应用等方面,推动和帮助客户进行压缩机产品的升级换代,以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参与市场竞争的支持。驱动控制器产品也采用相似的产销研模式。 报告期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7亿元,同比增长13.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663.10万元,同比增长60.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571.63万元,同比增长93.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08.59万元,同比增长67.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0%,同比增加2.67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为满足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2025年度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4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公司在安排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时,按照最大限度争取、适当宽松的原则积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授信资源,但在具体使用时将在考虑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需要、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条件来操作,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贷款融资等业务时,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 出席会议的监事:张文波、魏东、裘波洋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5日发给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做到及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项经营风险均在可控的范围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核查和审议,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苑尚伟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与上年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4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7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 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公司将根据经营计 划合理安排资金,并选择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理财产品 进行投资。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 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方式、投资风险、流动性进行评估,审慎选择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2.公司稽查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负债率较低,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7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预计负债”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8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7,320,912.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146,2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80,468.4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对该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云霞路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3、4、5、6、7、8、9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储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建荣先生、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和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 1:30一4: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家丰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云霞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邮箱:info@dibei.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至04月23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dibe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14:00-15: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吴储正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丁家丰 副总经理:邢懿烨 独立董事:周洪发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至04月23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dibe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丁家丰 电话:0575-83368521 邮箱:info@dibe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俞俊利、周洪发、朱狄敏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表决结果: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储正、邢懿烨和丁家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委托理财公告》。 1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请2025年5月8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云霞路1号)举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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