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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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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间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种类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决策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证券投资的主要决策机构。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3)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交易相关资金进行管理。 (4)公司内审监察部负责对证券投资的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证券投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6)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满都拉”)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借款协议等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为通过,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年2月2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园区南路8号。 4、法定代表人:李云孝。 5、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6、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贸易经纪;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太阳满都拉的资产总额为440,235,510.76元,负债总额为202,553,420.75元,企业所有者权益为237,682,090.01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8,967,686.81元,净利润326,912.06元。 9、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本次为太阳满都拉担保的债权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31%。公司提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太阳满都拉的相关贷款银行(即债权人)洽谈、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类似法律文书,下同)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该等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太阳满都拉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是用于满足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该公司长期、有序、健康地发展。太阳满都拉是公司的子公司,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借款、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其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太阳满都拉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目前除对太阳满都拉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基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下午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公司工会主席曾琳林女士主持。应到职工代表101人,实到职工代表9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无记名举手表决方式,选举范德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范德发先生将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建之日起计算。 本次选举一名职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范德发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范德发先生简历 范德发,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分厂工艺员、裸线分厂工艺副厂长、技术中心主任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现为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2013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范德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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