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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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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2233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太阳电缆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历史最为悠久的企业之一,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全国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全国首批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福建省内最大的综合性电线电缆生产基地,是电力、通信、交通、国防等行业相关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合作伙伴。公司主要产品历年在福建省处于市场主导地位,品牌、质量、销售网络等各方面较之其他市场竞争对手具有较大优势。
  公司主要以电线电缆为主营业务,公司产品主要有500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核电站电缆、风力电缆、35~500KV 海底电力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电缆、柔性直流海底电缆和建筑用线、装备用电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产品涵盖1000多种型号,25000多种规格,主要用于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电器、仪表所不可缺少的器材,具备为国内外各级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配套的能力。
  公司专注电线电缆的生产制造,运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严格把控质量,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公司凭借技术实力和资质,积极参与电力工程、轨道交通等项目投标,获取电缆供应订单。同时,借助经销商、代理商拓展市场,覆盖省内外市场。入驻大型电商平台,利用电商平台营销工具吸引客户,提高产品销量。积极投入研发,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新产品和新工艺,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总收入1,372,013.28万元,同比增加17,546.95万元,增长1.30%;实现利润总额11,400.13万元,同比减少2,191.21万元,下降51.68%;实现净利润7,500.42万元,同比减少10,058.51万元,下降57.2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0.87万元,较上年同期17,654.83万元,减少8,563.96万元,下降4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88,364.23万元,较年初190,047.46万元,下降0.89%,每股净资产2.61元,较年初下降0.8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在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徐兆基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梁明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爱贞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平仙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李云孝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童锦治女士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陈培堃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总体经营情况为: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72,013.28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1,400.13万元,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7,500.42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2.61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3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梁明煅先生、阎孟昆先生、徐兆基先生和陈爱贞女士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说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最高融资需求额人民币50亿元整(不含融资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融资金额)。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为夯实公司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现拟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共计核销2,556,507.9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1)母公司对原值 4,433,539.41 元,累计折旧 4,151,397.95 元,净值为 282,141.46 元的97项资产进行清理,取得清理收入192,502.46 元,清理净损失为89,639.00元。
  (2)子公司福建上杭太阳电缆有限公司、太阳电缆(龙岩)有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太阳山庄对原值共计2,858,855.04元,累计折旧2,713,921.09元,净值为144,933.95元的7项资产进行清理,取得清理收入2,566.37元,清理净损失为142,367.58元。
  2、应收账款:
  公司及子公司对昆明吉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成为实质坏账的进行收账处理,共核销坏账2,324,501.39元,原已按年限计提了2,304,779.30 元坏账准备,因此减少2024年利润 19,722.09 元。
  上述核销资产,共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税前利润251,728.67元,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251,005.81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5、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6、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7、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阎孟昆先生、梁明煅先生、徐兆基先生、陈爱贞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培堃先生、童锦治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和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8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议案14、15的表决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将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6)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一并提交本公司。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3000
  联系人;江永涛、陈燕
  联系电话:(0599)873634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0”,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累计投票事项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以其持有的全部股数),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3、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可以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14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东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张东文先生和杨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为: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72,013.28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1,400.13万元,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7,500.42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2.61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3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说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拟定了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为夯实公司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现拟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共计核销2,556,507.9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1)母公司对原值 4,433,539.41 元,累计折旧 4,151,397.95 元,净值为 282,141.46 元的97项资产进行清理,取得清理收入192,502.46 元,清理净损失为89,639.00元。
  (2)子公司福建上杭太阳电缆有限公司、太阳电缆(龙岩)有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太阳山庄对原值共计2,858,855.04元,累计折旧2,713,921.09元,净值为144,933.95元的7项资产进行清理,取得清理收入2,566.37元,清理净损失为142,367.58元。
  2、应收账款:
  公司及子公司对昆明吉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成为实质坏账的进行收账处理,共核销坏账2,324,501.39元,原已按年限计提了 2,304,779.30 元坏账准备,因此减少2024年利润 19,722.09 元。
  上述核销资产,共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税前利润251,728.67 元,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251,005.81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总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营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_陈爱贞_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爱贞
  2025年 04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9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_江平开_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江平开
  2025年 04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_梁明煅_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梁明煅
  2025年 04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_许永东_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许永东
  2025年 04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爱贞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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