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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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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726 公司简称:拉普拉斯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5,326,189股,以此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970,689.93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56%。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领先的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热制程、镀膜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可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所售设备的配套零部件及服务。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热制程设备主要包括硼扩散、磷扩散、氧化及退火设备等,镀膜设备主要包括低压化学气相沉积(LPCVD)设备、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设备、原子层沉积(ALD)设备、原子层边缘钝化沉积(EPD)设备等,自动化设备为可以有效提升工艺设备生产效率的配套上下料设备;除此之外,公司还可提供电池间隙贴膜机、激光设备等其他光伏设备。
  公司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主要包括氧化、退火、镀膜和钎焊炉设备等一系列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
  公司配套产品及服务是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为销售的设备提供相应零部件及提供改造服务,属于客户对公司设备产品所产生的延伸需求。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面向全球、坚持自主创新的光伏和半导体设备企业,通过向客户提供专用设备以及工艺解决方案、设备维护及改造升级服务等,获得相应的收入,形成公司的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流程主要包括立项阶段、设计开发阶段、样机制作阶段、客户验证阶段和产业化应用阶段。研发人员背景涉及多个学科领域,能够有效支持工艺设计、产品、软件、零部件及核心材料等研究和开发工作。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并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提升研发管理水平和效率。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生产、研发等所用原材料的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计划物控部门依据订单需求情况,并结合实际库存,编制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核的物料需求计划适时采购,并进行采购过程管理。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设备属于专用设备,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的定制化属性,因此公司主要根据销售订单情况进行生产,即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5、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主要通过接受邀标和直接接洽两种方式获取订单。公司组建了专业的销售和服务团队,负责市场推广、客户开发、销售及售后等服务。
  2.3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属于新能源产业,具体为:“6、新能源产业”中的“6.3太阳能产业”中的“6.3.1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中的“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隶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3825)”;
  光伏设备一般指光伏制造企业用于生产原料、电池及电池组件、零部件等产品中使用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硅棒/硅锭制造设备、硅片制造设备、电池片制造设备、电池组件制造设备等。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涵盖电池片制造设备、电池组件制造设备及配套自动化设备,其下游应用领域为光伏行业。
  (2)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①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成长空间广阔,中国光伏产业具备竞争优势
  全球已有众多国家提出了“碳中和”气候目标,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广泛共识。同时,随着光伏技术的持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持续高速增长。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4年全投资模型下地面光伏电站在1800小时、1500小时、1200小时、1000小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的LCOE(平准发电成本)已分别降至0.130、0.157、0.205、0.246元/kWh,光伏发电相较于传统能源发电的经济性优势不断增强。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及预测,全球年度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已从2020年的130GW快速增长至2024年的530GW,2030年全球新增装机将有望进一步攀升至881~1078GW,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有望保持持续增长,成长前景广阔。
  近年来,中国光伏产业链具备显著的技术水平高、效率高、成本低和上下游配套齐全等优势,中国光伏供应链对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中国光伏企业持续领导全球产业技术创新和供应格局。
  ②供需两侧发力,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
  2022年以来,受光伏行业需求旺盛、盈利提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各环节产能快速扩张,新增产能陆续释放。报告期内,产业链面临阶段性供需失衡等短期困扰,主要环节产品市场价格下行,行业竞争加剧,硅料、硅片、电池、组件等制造企业盈利承压。
  2024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落实中央有关“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的会议精神,维护光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③TOPCon、XBC等新型技术加快对PERC的替代
  近年来,光伏电池技术呈现出持续创新和变革趋势,随着PERC的量产效率已接近理论极限转换效率,以TOPCon、XBC等为代表的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片技术进入规模化量产和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4年N型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已达到71.1%,成为占比最高的电池技术路线;XBC电池片市场占比约为5.0%,相较2023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④光伏设备持续创新,助力下游技术进步和降本增效
  目前,我国光伏电池设备制造企业通过工艺与装备的创新融合,以提高产品光电转换效率、设备产能、智能化程度等为目标,已完全具备了成套工艺设备及自动化设备的供应能力,实现了设备国产替代,并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在最新一轮N型电池量产技术变革进程中,以硼扩散设备和隧穿层钝化设备为代表的国产设备首次主导了全球新技术路线电池设备的重大创新。
  2024年,TOPCon、XBC等新型高效电池快速成为了下游市场的主要技术选择,并成为新建产线、存量PERC电池技术改造升级的主要路线,在设备企业与下游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激光辅助烧结、边缘钝化、PolyFinger、0BB等新一代技术升级逐步在量产端得到应用,电池量产转换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3)技术门槛
  光伏设备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的先进性依赖程度比较高。公司聚焦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以设备为载体为客户提供热制程和镀膜等核心工艺解决方案。
  光伏电池片制造过程中,需要经历扩散、镀膜等多个工艺环节,最终实现特定的结构。工艺解决方案的设计,既需要对工艺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深入理解(以镀膜为例,需要深入了解所镀薄膜的材质、厚度、均匀度、致密度以及成本等),同时还要能够综合运用热、电、气或光等物理或化学原理,并结合材料特性、化学反应特点、核心零部件参数特征,设计开发出实现特定工艺的设备。
  工艺设备的开发,涉及到热力学(特别是高温相关的加热及热场控制)、流体力学、无机化学、材料学、半导体物理学、电磁学、机械自动化设计、控制理论、统计学等多门学科,设备运行的过程中,设备内部工艺环境具有“不可见”和“不可有形捕捉”等特点。设计团队需要在结构设计的基础上搭建相应的模拟测试平台完成热场、电场、气场在预期工艺环境下的模拟仿真并通过材料选型、核心零部件以及精密加工完成最终的产品开发设计。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初期即聚焦高效光伏电池片的核心工艺设备,是新一代电池装备和解决方案的行业领先者。公司深度参与下游客户的多种高效光伏电池片技术路线的研发和工艺验证,为客户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公司核心工艺设备覆盖下游多个主流客户,并覆盖TOPCon、XBC多种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片技术路线,在产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价值,成为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的核心供应商。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降本增效是推动光伏产业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其中以提升光电转换效率为目标的新一代光伏电池技术变革是推动降本增效的关键举措之一。2024年,PERC电池的市场份额进一步被TOPCon为代表的新型高效电池取代,PERC产线开工率快速下降,产能逐步出清。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4年N型TOPCon电池的市场占比已从2023年的23.0%快速提升至71.1%,成为了下游市场的主流产品,并成为新建产线、存量PERC电池产线改造升级的主要技术选择,同时,激光辅助烧结、边缘钝化、PolyFinger、0BB等新一轮提效技术升级也逐步在TOPCon量产端得到应用。XBC电池凭借其高转换效率、美观性等优势,逐渐在地面电站招标、分布式市场崭露头角,头部企业积极推动XBC技术持续的升级和优化,进一步提升量产转换效率。HJT技术也在不断取得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设备创新推动下游高效光伏电池的技术迭代,在深入覆盖了TOPCon、XBC等技术路线的各类热制程、镀膜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的基础上,创新开发EPD(原子层边缘钝化沉积系统)等新产品,助力下游企业实现TOPCon产线的技术升级和电池量产效率提升;公司LPCVD设备不仅在TOPCon电池工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XBC电池工艺中亦凭借其镀膜均匀性好、致密度高、产能大等优势成为制备隧穿氧化层和掺杂多晶硅层的主流量产技术。
  未来,公司将继续拓深、拓宽底层技术,丰富技术储备,加强“热”、“电”、“气”、“光”等相关的底层技术,深入研究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持续完善现有技术和产品,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具性价比的核心工艺解决方案。公司将凭借自身的技术积累,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创新,积极布局TOPCon、XBC、HJT、钙钛矿以及叠层电池等不同技术所需的核心工艺设备,努力为不同技术路线的光伏电池产业化应用做出贡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72,813.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32.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53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10,925.31万元,较期初减少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2,356.53万元,较期初增长67.9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09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佳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4名)。董事曹胜军先生、独立董事李诗女士、独立董事王大立先生、独立董事贾志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公司总经理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总经理所提交的2024年度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该年度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并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内部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等其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佳继、刘群、林依婷、夏荣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林依婷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拟开展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持续推动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回报投资者,公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商票保贴、低风险业务、资产池业务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以各家银行审批通过为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的组合业务。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交易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9.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费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前述责任险的具体条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1年。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保费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前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前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12日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2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投入、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6,062,285.5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405,326,189股,以此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970,689.93元(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56%。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的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等数据均按 2024年度的数据列示参考,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321,762.11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9,970,689.9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与半导体专用设备制造业。全球已有众多国家提出了“碳中和”气候目标,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广泛共识。同时,随着光伏技术的持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持续高速增长。2024年是全球加速能源转型、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再创新高的发展之年,也是中国光伏产业努力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多元化技术不断涌现的创新深化之年。伴随近年来光伏各产业环节的规模扩张,光伏行业也面临着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各环节竞争加剧、国际贸易环境复杂等短期挑战。
  (二)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聚焦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以设备为载体为客户提供热制程和镀膜等核心工艺解决方案。公司所生产的核心工艺设备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的先进性依赖程度较高。公司深度参与下游客户的多种高效光伏电池片技术路线的研发和工艺验证,为客户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公司核心工艺设备覆盖下游多个主流客户,并覆盖TOPCon、XBC多种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片技术路线,在产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价值,成为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的核心供应商。未来,公司将继续拓深、拓宽底层技术,丰富技术储备,通过持续的资金投入与技术创新巩固公司竞争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2,813.03万元,同比增长9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32.18万元,同比增长77.53%,经营业绩保持较好增长。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投入、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为推动各项经营计划、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地,充分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需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末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持续投入主营业务的深耕与拓展,聚焦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经营计划、战略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此外,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公司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现金分红政策相关意见。同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经营管理、研发创新、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等多方面积极施策,致力于提升公司质量、保障投资者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结合业务需求与资金实力,持续优化并稳定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始终秉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增强股东获得感与满意度,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7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现金管理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
  公司拟开展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20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7、议案8、议案10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需参会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布置,同时,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3提供相关登记资料外,还应出示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应说明授权参会股份数量)、受托证券公司的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主题或信函上请注明“拉普拉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注意事项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上述登记资料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89899959
  2、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3、联系人:熊芮杰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21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针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营业成本。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0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1名)。监事黄欣琪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股东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实际任职的股东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费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前述责任险的具体条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1年。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保费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前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前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1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261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1,256.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755.5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0月2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0Z0018号)。
  公司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7,794.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7,794.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81.0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13.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67.80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方式)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所需资金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6,782.53万元。该部分款项已于2025年1月完成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3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升股份、日出东方、实益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蕊,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实益达、晶升装备、金橙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心喆,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实益达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柏楚电子、钜泉科技、众辰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廖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心喆、项目质量复核人何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税金额),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不含税金额)。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4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
  ● 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3,953.2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为确保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根据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拉普拉斯(无锡)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19年2月14日
  2、注册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东青河路3
  3、法定代表人:李勃
  4、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半导体设备、自动化设备、光伏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半导体及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的销售;航空航天设备用金属材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发电系统、半导体和太阳能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100%的控制权,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953.22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1.38%。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5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 审议情况: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商票保贴、低风险业务、资产池业务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以各家银行审批通过为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具体融资金额、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6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
  ●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的组合业务。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外汇收支规模增长,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交易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的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的组合业务。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交易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上述议案附件,一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因此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
  具体开展业务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识别业务相关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流动性风险
  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4、履约风险
  由于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
  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
  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置风险限额,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3、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内部操作流程、实施与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配备专业人员
  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检查或审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8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保费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前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前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9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是否启动、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22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335.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1,837.1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13,685.74 万元。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2024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5,812.53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335.3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31,335.37万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所作出,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23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8: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laplace-tech.com)进行会前提问,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将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林佳继
  董事、财务负责人:林依婷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荣兵
  独立董事:王大立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进行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二)18: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laplace-tech.com)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6-89899959
  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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