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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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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次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作为上述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5年4月15日,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9%;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94.0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内审机构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审计总监谢红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特申请辞去公司审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谢红梅女士不再公司担任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谢红梅女士在担任内审机构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审机构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孙红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孙红星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师,本科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财会科副科长、科长,陕西辉隆农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辉隆集团五禾农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常务副经理、审计法务室主任、审计部经理、审计总监、董事、法务部巡察办主任,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管监察部(安全环保部)经理、监事,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法务部)经理、纪委委员,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安徽省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和合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供销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红星先生持有公司975,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程诚女士、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因最终控制人其附属企业数量较多,且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的金额较小,故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84.21%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
  公司拟发生交易的关联法人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次预计交易的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568.03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93.33万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 3,918.65万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2万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3,493.33万元);2011年度起至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0,382.88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5.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735.8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94.41万元,全部存放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重新修订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且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2011年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5月及2013年9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蚌埠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止目前,除中信银行蚌埠分行、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外,其他账户随着相关募投项目的结束已注销。
  上述所有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9.63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90.96万元后,扣除本年支付2023年度利润分配18,382.7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621.22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257.16万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1,678股后的股份数量919,136,40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382.73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382.73 万元,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8.8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对部分已回购股份7,474,9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上述已注销的回购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为7,999.37万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也为以后年度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打好基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投票提供便利。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60亿元、3.91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81%、3.6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存货及商誉等,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955.75万元。具体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应收款项2024年共计提坏账准备3,845.89万元。
  (二)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 年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4,719.12万元。
  (二)商誉减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下属公司河北正华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公司收购事项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61.1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955.75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3.91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庆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19.5亿元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19.5亿元担保。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2025年度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200万元。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十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十八、会议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十、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提案名称
  ■
  (二)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上述议案1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13、14进行表决时,关联人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四)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徐敏、袁静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5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5年5月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马长安、张华平、张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5,211.64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12.23%;营业成本1,474,837.79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13.1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891.97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12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1,678股后的股份数量919,136,40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382.73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董事程诚女士、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回避表决。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45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19.5亿元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8,955.7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存货及商誉等。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东亚银行、恒丰银行、新安银行、海南银行、九江银行、东莞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亿元。
  为便于银行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程诚女士、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徐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二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海涛,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鑫龙(002298)、志邦家居(60380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虎,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300575)、龙迅股份(688486)、恒烁股份(688416)和浩淼科技(831856)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芯瑞达、长青科技、安利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拟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相关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容诚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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