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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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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472,0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纳米二氧化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涉及涂层助剂及其他材料的销售。
  历经多年稳健发展,公司已跃升为国内消光用二氧化硅领域的龙头企业,并跻身纳米二氧化硅行业知名生产企业之列,担任国内行业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荣获中国涂料行业十佳原材料供应商称号。自创立伊始,公司始终致力于纳米二氧化硅制备工艺和生产技术的深度探索,以消光剂及吸附剂为核心,立足中高端市场,逐步从纳米二氧化硅的中端应用领域拓展至高端领域,自主研发出高端开口剂、离子交换型二氧化硅环保防锈颜料等高端产品,稳居国内纳米二氧化硅行业的领军地位。
  公司生产的纳米二氧化硅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3C电子、光伏、塑料、石化、医用胶片等多个行业,终端客户遍及工业制造、木器、家具、皮革、纺织、卷材、喷墨相纸、广告耗材、轨道交通、3C电子、光伏、石化、塑料薄膜等众多应用领域,并成功进入防火耐高温材料、金属表处剂、工业防腐、陶瓷、蓄电池、精密基材抛光液、太阳能电池涂覆背板膜、饮料澄清剂、医用胶片和医用手套等新兴领域。公司产品以稳定的性能和卓越的性价比,在国内中高端市场逐步替代进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与多家国际知名涂料、油墨、塑料客户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远销东南亚、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赢得了众多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客户青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保持良好水平。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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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23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慧芬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第四届董事会3名新任独立董事,未担任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非本议案关联人,无需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调整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刘慧芬 成群善 李红喜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所有表格中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24年,面对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公司秉持专注主营业务的方针,持续推进技术革新,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保持高效的运营状态,持续发挥降本增效的积极作用,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压力。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9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88.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2%。
  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资产项目情况分析
  单位:元
  ■
  2024年末资产总额达到 17.63 亿元,较年初增长 4.37%,主要是以下资产项目发生较大的变动:
  1、货币资金: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5.58%,主要是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30.89%,主要是收到未到期的 6+9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9.34%,主要是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8.94%,主要是2024年年末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是购买的大额存单一年内到期重分类所致。
  6、固定资产: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19.78%,主要是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系列产品项目”及其他在建项目本期逐步完工转固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34.77%,主要是2024年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59.50%,主要是2024年年末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二)2024年度公司负债项目情况分析
  单位:元
  ■
  2024年末负债合计达到 1.62 亿元,较年初下降15.08%,主要是以下负债项目发生较大的变动:
  1、短期借款: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100.00%,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付账款: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0.28%,主要是2024年年末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8.50%,主要是2024年年末预收境外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9.21%,主要是2024年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负债:2024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54.11%,主要是2024年年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三)2024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
  202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13,500.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1%,主要是以下利润表项目发生较大的变动: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持续开拓新产品开口剂和防锈颜料市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销售毛利率稳步增长。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7,89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其中纳米新材料实现销售收入46,48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2%;2024年发生营业成本26,487.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7%,其中纳米新材料发生销售成本25,48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9%;两者共同作用导致纳米新材料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1.40%。
  2、税金及附加:2024年发生税金及附加413.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3%,主要是2024年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系列产品项目”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提和缴纳房产税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2024年发生管理费用2,349.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8%,主要是2024年在建项目逐步转固导致管理性折旧与摊销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2024年确认其他收益37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8%;主要是2024年收到政府补助和进项税加计抵减补助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6.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24%,主要是2024年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带动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2%,主要是2024年客户订单增加,带动备货库存量增加,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2024年实现营业外收入2.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06%,主要是2023年公司收到IPO上市政府奖励300.00万元所致。
  (四)2024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3.60%,主要是本期收到税费返还增加和支付的各项税费及商品采购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5.52%,主要是本期现金管理投资支付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购建支付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0.81%,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以及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整体运营
  2024年,面对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公司秉持专注主营业务的方针,持续推进技术革新,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保持高效的运营状态,持续发挥降本增效的积极作用,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9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其中,纳米新材料实现销售收入46,489.54万元,同比增长13.32%,且其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1.40%。此外,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88.55万元,同比增长8.02%。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决策。
  公司董事会勤勉敬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开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七、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方向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推进实施既定的运营方针,争取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等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四)做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完善和提升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会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传递公司愿景以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通过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且通过进行适当的理财投资,公司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利用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2024年度,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在职权范围内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进展和结果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加强学习,进一步拓宽专业知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凌鲲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凌瑞化工有限公司、成都展联商贸有限公司、长沙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司、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凌玮供应链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凌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四)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研究与开发风险、人力管理风险、安全环保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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