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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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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流程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监事金建中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他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中期分红安排可增厚股东回报,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20,174.62元,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920,496.88元。经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483,6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5,174,303股后的股本223,309,34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30,934.7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4,661,869.4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987,436.4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4,649,305.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6.82%。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99,984,675.8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4,646,545.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87.4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些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中期分红授权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开支能力,具体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些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亚新材”)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不超过1,7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与浙江银鹰开关厂的业务由浙江银鹰开关厂的关联方江西云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承接。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向江苏兴南创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出租资产,主要系该公司南通工厂还未建设完成,临时租用公司资产用于研发检测等,因整体金额较小,2024 年初未进行预计。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包秀银 注册资金:8,8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9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陈翔公路699号1幢301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秀银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开关、互感器、绝缘材料的加工、制造、批售,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亚集团总资产:36,360.63万元,净资产: 16,506.92 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26.60万元;净利润1,672.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52.85%的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南亚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2、公司名称:上海耀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南企管”)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包秀银 注册资金:1,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1月16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陈翔公路699号1幢3层302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秀银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耀南企管尚未设立,无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耀南企管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亚集团分立后新设的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3、公司名称:江西云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云鹰”)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包云龙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开发区罗家塘路与经十四路123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云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云鹰总资产:1,053.98万元,净资产:1,025.0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3.88万元;净利润-58.3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春之子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江西云鹰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4、公司名称:江苏兴南创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南创芯”)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包欣洋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3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999号1720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欣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南创芯总资产:2,033.75万元,净资产:1,748.2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20.8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银之子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兴南创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5、公司名称: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临电气”)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晓远 注册资金:3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5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友谊路1016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郑晓远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器开关柜生产;输配电及控制成套设备、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电子电器元件、泵阀门空压机、五金机械、钢材、建筑材料、防爆配电装置、防爆灯具、照明灯具、智能照明设备、汽车充电桩、通信终端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电脑软件、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器设备安装;从事电子和电气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经营;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宝临电气总资产:77,526.02万元,净资产:62,100.4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4,050.45万元;净利润2,908.89万元。 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宝临电气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同类业务的经营特点,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经常性发生,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2、关联交易定价:依据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的市场价确定,其他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因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南亚新材的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系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南亚新材及其下属企业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收款质押、票据质押、信用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本外币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会议。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41号《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7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92,3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12.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0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和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支出为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变更前 ■ (2)变更后 ■ 3、“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该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4、“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①变更前 ■ ②变更后 ■ [注]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尚未最终确定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16.66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亚”)、南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电子”)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期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109.16万元。 ● 本期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公司计划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资产池、以及其他借款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自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议生效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南亚 1、公司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3、法定代表人:张东 4、注册资本:23,33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各类覆铜板及粘接片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江苏南亚 1、公司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999号1720室 3、法定代表人:张柳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南亚电子 1、公司名称:南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沙河路337弄1_203室J 3、法定代表人:包秀银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资产池及其他借款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109.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6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05%。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其他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3,460.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831.8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628.31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460.2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460.2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5日9:00-11:30,13:00-16:00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5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5日16: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周四)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进门财经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与现场接待相结合 一、说明会类型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周四)15:00-16:30召开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与现场接待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前往公司经营地或登录进门财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2日(周二)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nanya@ccl-china.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4月24日(周四)15:00-16:30 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进门财经 会议方式:网络与现场接待相结合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包秀银先生、总经理包欣洋先生、副总经理席奎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柳女士、财务总监解汝波先生、运营副总刘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便于公司更好安排活动,提高活动效率,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提前报名: (一)现场参会方式 报名方式一:互联网登陆网址https://www.wjx.top/vm/hvxAyFf.aspx 报名方式二: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 ■ (二)进门财经网络参会方式 参与方式一: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d1shk3rg) 参与方式二:手机端参会(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688519”进入“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 ■ 参与方式三:电话参会方式(参会密码:547195) (+86)4001510269(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886)277083288(中国台湾) (+1)2087016888(美国) (+86)01021377168(全球)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邮箱:nanya@ccl-china.com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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