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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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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春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春、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宏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合计人民币62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为保持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23号文《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00元。截至2022年9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7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49,237.03万元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237.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和公司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
  注1: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注2: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注3: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9个募集资金理财户,分别存放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69,121.23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843.20 万元(其中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28,000万元和回购股份资金20,001.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同时废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的银行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4:投资金额中包含转手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1,746.64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9,304.85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0,000,000.00元,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200,010,738.78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追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追加公司为“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追加钜泉微电子为“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追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00 万元,其中分别使用2,000.00万元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钜泉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2,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3月,公司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因相关人员的疏忽,于2024年12月31日误用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张江支行,账号:435183226897)重复置换了已支付薪酬费用的自筹资金部分,合计人民币1,495,322.10元。该笔重复支付款项金额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2025年1月,公司已将前次疏忽导致失误支付的资金1,495,322.10元退回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钜泉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钜泉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5:公司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4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25年12月;2024年度该项目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6:公司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4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25年12月;2024年度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7:公司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26年12月;2024年度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8:公司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4年度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9: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份回购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超过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利息收入追加回购所致。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宏观环境以及下游市场应用推广情况放缓,公司同步调整了产品开发节奏,目前仍需要结合下游市场应用升级需求做产品迭代升级,同时在制造工艺上做适当优化使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市场需求放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行业发展因素:智能电网建设在经历了前期的快速发展后,进入了相对平稳的阶段,但实际落地速度受资金、区域规划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存在延期的不确定性,延缓了对双模芯片的需求释放。而且,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推进速度有时会受到政策调整、规划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芯片需求的不确定性增加。另外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如5G、星闪等新技术逐渐应用于智能电网领域。这些新技术可能在性能、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对传统的双模通信SoC芯片形成替代竞争,从而减缓了市场需求。
  2、市场竞争因素:目前部分电网终端设备仍倾向于采用单一通信模式,尤其是在老旧设备改造中,双模芯片的高成本使其竞争力不足,进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使得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市场需求显得相对疲软。目前市场上的主要客户群体,如电力设备制造商、电网运营商等,其设备配备和更新换代的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未来,随着技术进一步成熟、标准统一化推进以及智能电网向高可靠性场景扩展,双模芯片的市场潜力有望逐步释放。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出于谨慎原则,放缓了“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使得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因此,由于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资金投入,公司决定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一)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雄厚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专注于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的研发与应用的设计,始终坚持以技术、产品创新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大量的实践运用积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软件著作权2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6项,形成了较明显的核心技术优势,在技术水平、产品设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技术方面,多年来公司在宽带载波通信领域积累了大量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且广泛应用于公司宽带载波通信芯片产品中。公司自主研发的带校准的75MSPS 12bit SAR ADC,采用全电容阵列的SAR ADC,通过数字自动校准技术,实现了高速、高精度、低功耗、小面积的设计目标,不仅能提升宽带PLC的性能、降低接收端功耗,在成本方面还更具优势;在调制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阶Sigma-Delta调制技术采用了基于CRFF结构的可编程8阶Sigma-delta调制器,可配合Class-D类功放技术,达到远比Class-AB类功放高的发送效率,满足了中国复杂的电力线环境的需要;在双载波通信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双载波通信技术中的载波频率、双载波间隔、传输速率以及调制方式均可根据信道特性灵活配置,做到电力线信道自适应,从而大大提高了通信的成功率和传输速率。
  技术研发是企业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赖以生存并且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趋势和市场开拓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提高创新能力,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体系可以规范公司研发流程,稳定专业人才队伍,提高研发测试准确度,增强实验室使用效率,缩短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周期,为本项目的后续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2、与优质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为项目产品的供应提供质量保证
  公司的运营模式为Fabless模式,即公司自身专注于智能电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芯片产品的生产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完成。多年来,公司主要的委托加工厂商均为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较高行业地位的专业集成电路委托加工厂商,各委托加工厂商的经营状况稳定、商业信用良好,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制造部选择质量、环保、工艺、价格、交期和服务等方面均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从收集审核供应商资料到日常管理和维护供应商都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程序,推动供应商质量改进,以确保其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稳定的原材料采购供货渠道和供应商关系,既可以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并完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又可以为项目产品的供应提供充分的质量保证。
  在下游客户端,公司凭借研发出的高性能产品以及良好的市场营销渠道,在行业内已树立起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电能计量芯片企业品牌形象,国内市场上大多数主流电能表厂商已成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客户,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为项目产品销售提供支持,项目产品的预期销售情况良好。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智能电表技术新标准转变,提升公司产品性能
  公司专注于智能电网终端设备集成电路研发设计行业,通过20年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与研发技术的积累,为客户提供了多种性能优势突出的智能电表芯片,主要产品包括电能计量芯片、载波通信芯片和智能电表MCU芯片,并已在国内电力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本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是应用于智能电表的双模通信SoC芯片,顺应了目前国家用电信息采集通信的主流技术趋势,关系到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的效率、质量和稳定性,将进一步推动智能电表的智能化升级。
  公司实施本项目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发的人力、资金投入,不断改进对产品的研发设计方案,提升产品的关键性能,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从产品性能上巩固公司产品在行业的市场地位。
  2、巩固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领域市场地位,丰富产品应用场景
  为巩固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领域市场地位,扩充双模通信技术芯片市场份额,进一步丰富公司在芯片通信领域的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结合智能电网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不断进行研发和提前布局,进行将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与微功率无线通信技术相结合的双模通信SoC芯片的研发。
  一方面,双模通信技术芯片满足新一代宽带通信高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升级对用电采集信息技术的芯片在效率、速度、稳定性上提出的更高要求,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扩充双模技术芯片的市场份额。公司结合智能电网改造技术发展趋势,以确保公司未来能够在下一轮技术切换周期内抢占先机,通过利用双模通信技术来满足电力线网络的连接,能够根据具体环境择优选择信道,可实现相比现有技术更高效、更高速、更稳定的通信,更好满足新一代宽带通信高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升级要求,从而把握市场机会,帮助公司抢占双模通信技术的主流赛道,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领域的市场地位。
  另一方面,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产生了对双模通信技术芯片的海量需求。公司有必要借助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丰富现有产品线,并结合电网用电信息采集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下游市场需求,布局研发双模通信技术芯片,寻求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工业控制等用电信息采集领域以外的其他合作机会,丰富公司产品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总的来说,公司将凭借在通信SoC芯片方面的技术积累以及近年来的研发投入,对双模通信芯片的相关技术与产品开展持续研发,抢占主流市场份额,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5.33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5.00万股(调整后为152.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352.00万股的1.26%。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95.90万股(调整后为139.055万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数量为7.90万股(调整后为11.455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数量为1.20万股(调整后为1.74万股)。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23.40元/股(调整后为15.59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36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15人,预留授予第二批次6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预留部分的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授予,该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预留部分的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后完成授予,该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任一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
  注:上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调整前的数量。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5.332万股,公司拟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杨士聪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士聪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3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55.3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50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4月25日。
  (二)归属数量:55.332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135人。
  (四)授予价格:15.59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不包含预留授予部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36名,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3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3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835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丹桂路支行)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栋101室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7栋101室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0277832
  联系人:陆建飞
  邮箱:shareholders@hitrendtech.com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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