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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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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以下简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3个议案于2022年11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3日,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杨士聪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均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耀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泉”)
  统一编号: 50753996
  代表人:林进财
  注册资本:NT$50万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住所:中国台湾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1段97号31楼之6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台湾新竹县竹北市环科一路21号8楼之1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委托设计服务
  主要股东:林进财持有耀泉100%股份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币种:新台币):2024年末总资产为586.33万;净资产为155.77万;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498.88万;净利润为-59.03万。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士聪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其配偶的弟弟陈盈霖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耀泉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耀泉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除上述关联方关系说明以外,耀泉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BMS芯片研发规划,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工艺指标,尽快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钜泉南京拟与耀泉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的技术、人才和资金等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通过双方合作开发,加速技术创新的进程,提高开发效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工艺指标。通过与关联方进行合作开发,能使BMS芯片产品和技术更快的推向市场,促进公司BMS业务的快速推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司将根据研发人员安排和项目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核算交易价格,耀泉参与本项目研发的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在半导体领域都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为公司开发产品带来更好的性能指标,同时参照公司同类业务技术开发经费进行核算,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定价未发现偏离公允价值的异常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BMS芯片的研发作为公司未来重点布局的领域,在相关产品研发设计上与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剩余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7人调整为113人、第一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8人调整为7人,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9,015股。
  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亿元(业绩考核目标A,归属比例100%)或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5亿元(业绩考核目标B,归属比例80%)或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业绩考核目标C,归属比例50%)。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C,因此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2,064股。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1,079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5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由15人调整为14人,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5,950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1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4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4,585,900股的0.0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5.59元/股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4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5.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归属及预留授予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与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的价格由23.40元/股调整为15.59元/股;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00万股调整为152.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5.90万股调整为139.05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10万股调整为13.195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份额为131,950股,其中第一批次预留授予人数15人,预留授予数量114,550股,第二批次预留授予6人,预留授予数量17,400股,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12个月内授予完毕。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15日,并同意以15.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0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将授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4月15日,并同意以15.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0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15日
  2.授予数量:17,400股
  3.授予人数:6人
  4.授予价格:15.5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完成归属的或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全部授出,无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15日,并同意以15.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0股限制性股票。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5年4月1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17,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8.68元(预留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预留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5.71%、21.61%(分别采用万得全A一一指数代码:881001.WI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00股,按照授予日收盘数据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留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3.58万元,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2、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的确定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士聪先生、王颖霖先生、黄瀞仪女士和陈宣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戚正伟先生、王后根先生和俞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后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或取得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谢汉萍先生、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董事、监事职责的要求。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士聪,男,1960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6年5月任金佰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86年6月至1989年12月任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1990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瑞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顾问;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任北京炬力北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珠海钜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董事。自201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钜泉香港董事。
  王颖霖,男,1961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台湾科技大学电子系获学士学位。1986年9月至1989年4月任金宝集团系统开发研发人员;1989年7月至2000年4月任友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规划、营销以及售后服务工作人员;2000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弘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07年8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现兼任钜泉香港董事、天鑫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瀞仪,女,198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富尔顿分校,获学士学位。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任钜泉光电财务助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泰提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专案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昱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财团法人云门舞集文教基金会专员;2014年8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自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现兼任东陞投资董事。
  陈宣文,男,196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台湾大学获硕士学位。1990年6月至1992年8月任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程整合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瑞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副理、经理、研发副总;2006年11月至2009年5月任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Actions Semiconducor Co., Ltd.策略长、执行长,并于2017年1月至2023年4月任董事;2013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利生種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2025年3月任学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利生種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Top Concept Technology Limited、富世投资有限公司、安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nable Technology Limited、威達高科股份有限公司、Octtasia Investment Holding INC.、Ease Power Limited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戚正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飞行设计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3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硕士学位;2005年11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博士学位。2006年1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8年任微软亚洲研究院访问教师;2011年至2012年,任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访问学者;自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聚荣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绊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后根,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获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4年6月至2018年3月任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旺金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上海领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FO。
  俞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浙江大学机能学院本科毕业;2004年浙江大学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就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1999年一2005年入职中国联通;2005一2011年入职国信朗讯,期间担任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参与创办上海普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COO,现为上海普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董事长。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汉萍,男,195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6月毕业于台湾大学物理系,获学士学位;1980年1月毕业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电机系,获硕士学位;1987年4月毕业于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电机及计算机工程系,获博士学位。1980年至1982年任美国奇异电气公司研发工程师;1987年至1988年任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电机及计算机工程系助理教授;1988年至1992年任美国IBM T.J.Watson研究中心研究员;1992年至2016年任台湾交通大学光电工程研究所教授;2000年至2009年任国际信息显示学会理事长;2002年至2008年任台湾交通大学讲座教授;2003年至2006年任台湾交通大学电子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2004年至2006年任台湾交通大学显示科技研究所教授;2006年至2010年任台湾交通大学显示科技研究所教授;2010年4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2013年任台湾交通大学副校长;2013年至2016年任台湾交通大学台联大系统副校长。自2013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现兼任台湾交通大学终身讲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客座教授。
  杨勇,男,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毕业于香港大学中国商学院,获硕士学位。2002年5月至2004年6月供职于凯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部专员;2004年6月至2006年5月供职于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区域经理;2006年6月至2013年1月供职于杰脉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任运营部总监;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供职于上海雅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运营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优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豹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干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雅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豹天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自2021年2月9日起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士聪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585,900股,以此计算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8,751,540.00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4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根据双方协商沟通,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62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10-12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10-12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3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1-3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3月营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R2)及以下风险等级、流动性好、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展,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延长“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期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计划及管理效率,公司拟与关联方耀泉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研发等方面进行合作,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士聪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士聪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士聪回避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举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杨士聪先生、王颖霖先生、黄瀞仪女士、陈宣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举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戚正伟先生、王后根先生、俞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5年6月27日14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835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丹桂路支行)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提前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俊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10-12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10-12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3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1-3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15日,并同意以15.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举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提名谢汉萍先生、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3,660,411.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585,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751,540.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199,968,743.43元。综上,公司预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268,720,283.43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7.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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