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调整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将管理费费率由0.50%/年调整为0.30%/年,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1、将《基金合同》中“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二、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简况”由原来的: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时间: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66.7909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75号” 修改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0.8555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2、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将《托管协议》中“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二)基金托管人”由原来的: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时间: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66.7909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75号” 修改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0.8555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2、将《托管协议》中“十一、基金费用”“(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4月18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博时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该类别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若投资者单个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在7日以内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见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A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定投金额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业务受理具体情况以代销机构公告或代销系统规则为准。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博时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5年4月16日起,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人民币A、C份额合并计算);本基金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500美元(美元现汇A、C份额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以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如投资者于2025年4月15日15点之后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将适用上述限制安排,敬请投资者注意。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关于博时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E类基金份额开通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投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博时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E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博时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ETF发起式联接E”),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起开通博时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3989)在博时直销网上平台的定期定投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本公司已经公告开通了定期定投业务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博时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博时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投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个人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4、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公告的《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5、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