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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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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5-03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5,260,743股,占公司总股本1.49%;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1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18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6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蛇口”)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2023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已受理公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023年10月1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19,729,043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相关限售股份锁定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060,836,177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进行过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予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5,260,743股。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招商蛇口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作限售承诺的行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招商蛇口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招商蛇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5-036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华湾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蛇口华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湾地产”)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授信期限为3年。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产”)拟按51.00%的股权比例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保证期间为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7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79.59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11.98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湾地产成立于2022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淼兴;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海湾社区海湾新村1号海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层;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深圳地产间接持有其51.00%股权,深圳市招平淳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00%股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经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华湾地产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4,470.67万元,负债总额44,446.10万元,净资产30,024.5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9.97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资产总额74,469.95万元,负债总额44,445.39万元,净资产30,024.56万元;2025年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地产拟按51.00%的持股比例为华湾地产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保证期间为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深圳市招平淳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意见 华湾地产因项目建设需要,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华湾地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地产按照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390.9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7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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