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基金合同(更新)》(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更新)》)的有关规定,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更新)》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5月17日。若截至2025年5月1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更新)》,并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更新)》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uida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95-88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最新产品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审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