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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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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99 公司简称:永杉锂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2024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
  (1)锂盐行业
  2024年,锂盐行业延续产能扩张趋势,基础锂盐产量同比增长超30%。然而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的需求增速虽保持两位数增长,但阶段性不及供给扩张速度,导致市场呈现结构性供大于需的特征,同时,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预计固态电池技术突破及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的需求潜力,将为行业长期增长注入新动能。
  2024年,全球电动车市场持续高增长,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扩张。根据工信部等公开渠道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为894.4GWh,同比增长27.2%;中国动力电池装车量548.4GWh,同比增长41.5%。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企业通过海外建厂加速全球化布局,24年动力电池装车量前十名企业中,中国企业占据6个席位,市占率合计达到67.1%。
  储能方面,2024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超60%,GGII数据显示,中国储能锂电池出海订单超120GWh,欧美市场占比73%。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企业通过海外工厂加速渗透,2024年中国企业全球储能电池市占率93.5%。
  出口方面,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累积出口数量为39.14亿个,同比增长8.1%;锂离子电池累积出口额为611.21亿美元。
  GGII预测,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超1,500GWh,同比增长约28%。同时中国锂电用四大主材料出货量增速将超20%,其中正极材料出货量将达450万吨,负极材料出货超260万吨,锂电隔膜出货量预计达280亿平米,电解液出货量将超180万吨。2025年中国锂盐行业在下游电动车与储能双轮驱动下维持高增长,锂电池储能领域或成最大增量市场,推动全产业链持续扩张。
  (2)钼行业
  2024年上半年,钼价走势起伏剧烈。年初,钼价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平稳开局。随后,受供需结构变动、市场预期调整等影响,价格先经历了小幅上涨,后又快速下跌,随后价格受供需阶段影响数次波动,最后价格仍小幅下降。从各类钼产品价格涨幅来看,上半年钼精矿、钼铁、氧化钼、钼酸钠、四钼酸铵、七钼酸铵、钼粉、钼条等价格普遍上涨,但钼原料价格涨幅大于钼化工产品,挤压钼产品利润。2024年下半年,钼产品价格整体在窄幅区间波动。钼精矿、钼铁、氧化钼等产品报价在一定区间徘徊,主要是因为市场基本面处于相对平衡状态。从供应端看,虽海外部分矿山产能收缩,但国内矿山在积极挖掘潜力维持供应,整体供应未出现大幅波动;需求端,钢铁行业需求虽有增长但较为平稳,市场供需平衡。
  (二)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89,523.16万元,同比减少21.4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42.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273.5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1)锂盐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锂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2,820.10万元,较上年降低42.82%。
  2024年,全球锂盐市场延续供需再平衡态势,市场呈现“内外双压”格局,价格波动受全球资源博弈、技术路线迭代、政策调控三重变量深度影响。2024年初,受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速回落影响,叠加海外盐湖新增产能集中释放,锂盐价格持续承压,一季度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均价在8-10万元/吨区间持续震荡。二季度南美锂三角出口政策波动引发原料供应担忧,叠加国内储能领域需求超预期增长,锂盐价格小幅反弹至12万元/吨。下半年随着多个非洲锂矿项目投产及澳洲Greenbushes为代表的存量锂矿扩产落地以及新建Liontown锂矿的投产,市场供应量提高,价格预期下调,同时伴随国内动力电池去库存周期延长,锂盐价格再度回落至年末的7.5万元/吨低位。公司根据锂盐产品价格波动的情况,紧紧围绕“高周转,保交付”的策略以应对市场风险。在国内外原料供应市场变化、原料技术突破、产能释放及行业政策调整等的影响下,预计2025年锂盐的价格可能仍呈现波动趋势,未来公司会继续关注市场动态及相关政策变动,针对产品价格走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对抗风险。
  (2)钼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钼业务实现收入486,703.05万元,较上年降低14.72%。
  2024年,钼业务呈现出供需结构调整、价格波动起伏的态势。
  供应层面,国内主要钼矿山面临品位下滑、新矿开发进程缓慢等问题,钼精矿生产总量增速放缓。需求层面,钢铁行业作为钼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对高品质钢材需求有所回升,有望拉动钼铁消费量逐步提高。
  价格方面,2024年中国45-50%钼精矿年均价3,595元/吨度、同比下跌7.1%,钼铁年均价23.35万元、同比下跌8.8%。但年内价格波动剧烈,上半年先涨后跌再涨,下半年在窄幅区间波动,经营策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波动及时调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9,523.16万元,同比下降21.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42.1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662.7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6,724.49万元,较年初下降11.4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77,206.72万元,较年初下降2.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一、编制说明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永杉锂业”,股票代码“603399”,2012年于A股主板上市,主营业务为钼业务。2022年,上市公司向新能源锂盐业务战略转型,收购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锂业”、“公司”),持股90%。湖南永杉锂业是一家专注于高品质锂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便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高品质锂供应商,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消费性电子产品、工业应用及储能领域提供关键原材料支持。
  在业务范畴内,湖南永杉锂业以锂盐为核心产品,涵盖了碳酸锂、氢氧化锂等多种高品质、高纯度的电池级锂盐。通过自主设计的第四代矿法锂盐生产制造装置,公司不仅实现了大规模、高效率的生产,还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公司还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回收利用固废、废液以及实现废气超低排放等措施,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理念。
  此外,湖南永杉锂业还具备强大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公司拥有一支由行业专家和资深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致力于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性能以及开发新型锂盐产品。通过与上下游企业的紧密合作,湖南永杉锂业能够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为客户提供更加定制化和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根据战略规划,上市公司已将锂盐业务视为核心业务,全力发展。湖南永杉锂业拥有上市公司全部年产45,000吨锂盐项目工厂,系锂盐业务核心子公司。作为永杉锂业的第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报告将聚集于湖南永杉锂业及锂盐业务。
  二、公司基本信息(必填)
  ■
  三、议题重要性评估
  1.双重重要性分析
  不适用
  2.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
  湖南永杉锂业重视利益相关方沟通,通过常态化沟通机制了解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期待、开展针对性交流与回应,与各相关方建立长期互信的合作关系,确保实质性议题管理的包容性与平衡性。同时,我们及时快速有效地回应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期望,并对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及实践进行更新及调整。
  3.议题重要性分析结论
  高实质性议题有:经济绩效、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商业道德、可持续供应链、产品质量与安全、科技创新 、环境管理体系与合规、废弃物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合法用工、职业健康安全。
  四、公司ESG治理安排
  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报告、监督与考核机制
  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 □否 如勾选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 √否 如勾选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
  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是 √否 如勾选是,相关制度及措施为
  五、环境
  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等议题的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的披露(根据企业自身的议题重要性评估情况,按照《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编制指南》第一章“议题的披露要求”采用不同的披露框架;下述议题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的,可仅解释说明)
  1.应对气候变化
  公司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气候相关要求》(IF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 2 Climate Related Disclosures, IFRS S2)框架,计划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方面出发,应对气候变化,践行价值链低碳转型。
  2.污染物排放
  不适用
  3.废弃物处理
  湖南永杉锂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经营所在地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监控、控制和处理。
  为加强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确保所有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我们特制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以及《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规定》,对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管理要求建设了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做到专库专用,符合“防风、防雨、防泄漏”要求,建立过程台账,专人管理。
  4.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不适用
  5.环境合规管理
  公司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污染预防、以人为本的社会责任,重视对环境合规的管控,根据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公司制度,指导HSE工作。
  我们建立《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及可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从已识别的环境因素中判定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6.能源利用
  湖南永杉锂业自觉遵守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建立节能遵法贯标机制。公司主要消耗能源包括外购电力、蒸汽、天然气、柴油及汽油。
  7.水资源利用
  湖南永杉锂业认识到水资源管理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及环境可持续性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借助WRI(World Resource Institute 世界资源研究所)开发的工具AqueductTM Tools来评估公司所在地的年度水风险,涵盖了物理风险数量(如基线水压力、气象灾害影响),物理风险质量(水质影响)以及监管和声誉风险。湖南永杉锂业关注企业所在区域/水域的水风险变化,根据水风险分析结果,公司运营地水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运营地不在或邻近水资源保护区,且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按要求处理后达标排放,未因取水给当地水源带来负面影响。
  8.循环经济
  不适用
  六、社会
  员工、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社会贡献议题的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的披露(要求与环境维度相同)
  1.乡村振兴
  不适用
  2.社会贡献
  2024年7月26日,湖南永杉锂业为铜官消防队全体官兵送去了夏日防暑物资。
  2024年7月13日,湖南永杉锂业开展了首次家庭参观日活动,让家属们走进湖南永杉。
  2024年12月10日,湖南永杉锂业联合望城红十字会一起前往望城区靖港敬老院开展“永杉公益行”系列公益活动,给老人们在寒冬中增添一份暖意。
  3.创新驱动
  湖南永杉锂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将创新视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配备具有丰富项目经验的高技能专业人才,使其拥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沟通能力,构筑高效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
  4.科技伦理
  不适用
  5.供应链安全
  践行价值链ESG风险管理,践行负责任采购。
  6.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不适用
  7.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搭建研发、生产、销售体系,秉持“全员参与、研发创新、持续改善,竭力提供卓越质量的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锂化学品供应商”的质量方针,不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和成果体现,竭尽全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锂化学品供应商。公司于2023年成功获得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ATF 16949:2016的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公司还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17025,具备国际认可的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进一步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8.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
  湖南永杉锂业运营的稳定性和高效性离不开公司关键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传输。信息安全及数据保护是我们公司重点关注的领域,我们致力于提供既稳定又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并在运营活动中尊重及保护数据隐私权。为了实现这一承诺,我们不断优化公司信息系统,密切监视潜在的信息安全风险,能够快速识别并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件和数据泄露问题,确保各类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不遗余力地守护客户与合作伙伴的信息数据安全。
  9.员工
  员工是企业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公司应创造合规与公平的职场环境,保障员工福利待遇。为了保障员工权益,公司给所有员工购买了人寿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雇主责任险等;根据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员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还享有育儿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产检假等假期,充分体现了公司的人文关怀。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公司还对做出重大贡献者进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公司遵守《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一系列的人权保护相关制度,确保公司业务不会发生强迫劳动、童工、歧视等问题,创造公平、和谐的就业环境。
  公司重视企业人才价值,在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同时,为员工提供职业职能培训及晋升通道,助力员工发展。公司重视培训工作,成立杉学院,一方面畅通人才发展通道,规范人才晋升评价标准和手段,分层级、分类别构建能力素质模型和学习地图,另一方面针对性推出雏鹰、精英、雄鹰培养计划,以提升员工能力,促进员工成长,形成人才梯队。
  七、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议题的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的披露(要求与环境维度相同)
  1.尽职调查
  公司制定了锂供应链尽责管理政策,采纳并广泛传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及《国际经合组织对最恶劣的童工的保护》等相关政策,承诺一经发现任何政策中的风险,将立即采取对应的行动。该政策已向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广泛传递,并公布在公司官方网站上。
  2.利益相关方沟通
  湖南永杉锂业重视利益相关方沟通,通过常态化沟通机制了解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期待、开展针对性交流与回应,与各相关方建立长期互信的合作关系,确保实质性议题管理的包容性与平衡性。同时,我们及时快速有效地回应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期望,并对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及实践进行更新及调整。
  3.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湖南永杉锂业将商业价值与企业社会责任相融合,致力于以高水平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我们坚持诚信经营,严格遵循运营地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与商业道德准则,持续完善商业道德体系与企业廉洁文化,引领良好商业生态构建。
  4.反不正当竞争
  公司倡导诚信经营,致力于营造公平透明的商业环境,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湖南永杉锂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已制定并不断完善多项内部制度,强化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
  八、ESG数据表和附注(必填)
  1.应对气候变化
  ■
  ■
  是否涉及使用碳信用额度:□是 √否 如勾选是,填写下表:
  ■
  是否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是 √否 如勾选是,填写下表:
  ■
  ■
  2.污染物排放
  ■
  3.废弃物管理
  ■
  4.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不适用
  5.环境合规管理
  ■
  6.能源利用
  ■
  7.水资源利用
  ■
  8.循环经济
  ■
  9.乡村振兴
  ■
  10.社会贡献
  ■
  11.创新驱动
  是否设置科技创新的战略和目标:□是 √否 如勾选是,该战略和目标为 。
  报告期内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为8、授权数量为3、有效专利数量为13。
  12.科技伦理
  不适用
  13.供应链安全
  公司致力于通过负责任的采购活动,推动供应链的环境友好、社会责任和良好治理,确保供应链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有效的采购管理是公司能够及时、高质量地满足客户需求的关键。我们建立了健全的供应商管理流程,从准入评估、风险识别、绩效考核、定期评审到发现项整改实施,对供应商进行全流程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供应链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14.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是否超过300亿元或占总资产的比重是否超过50%:
  □是 √否
  ■
  15.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
  是否获得质量管理相关认证:√是 □否 如勾选是,获得认证名称为IATF16949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安全与质量重大责任事故:□是 √否 如勾选是,造成的影响及损害涉及的金额为
  16.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
  是否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是 □否 如勾选是,该体系运行情况与具体措施为《客户与供方财产管理程序》《信息化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或泄露客户隐私事件:□是 √否 如勾选是,涉及的金额为_
  17.员工
  ■
  是否获得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应资质认证:√是 □否 如勾选是,获得认证名称为ISO45001
  ■
  18.尽职调查
  是否针对可持续发展相关负面影响或风险开展尽职调查:√是 □否
  19.利益相关方沟通
  是否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是 □否 如勾选是,沟通频率为1次/1年
  20.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工作
  是否建立举报者保护制度:√是 □否
  是否建立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是 □否 如勾选是,该制度体系运行情况为湖南永杉锂业将商业价值与企业社会责任相融合,致力于以高水平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我们坚持诚信经营,严格遵循运营地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与商业道德准则,持续完善商业道德体系与企业廉洁文化,引领良好商业生态构建。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商业贿赂及贪污事件:□是 √否 如勾选是,涉及金额为
  ■
  21.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报告期内是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诉讼或重大行政处罚:□是 √否 如勾选是,涉及金额为
  九、第三方鉴证/审验报告(必填)
  报告是否经鉴证或审验:√是 □否 如勾选是,填写下表:
  ■
  附录
  附加说明: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安全。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公司已制定《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原则、范围、决策、实施以及风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3、公司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有权对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不达标,拟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2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等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5、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首次授予权益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首次授予权益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2022年5月31日和2022年6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900,000份股票期权、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600,000股限制性股票。
  7、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8、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3,500,000份股票期权。
  9、2023年5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11人,该11名激励对象全部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240,000股,于当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计50万份股票期权于当日完成注销。
  10、2023年7月5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30人,其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其余24名激励对象达成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60,000份,当日为行权起始日。
  11、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2.2万份予以注销;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不达标,公司将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因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合计265.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3、2024年6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0,000股限制性股票。
  14、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1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15、2024年8月26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合计624.1万份股票期权。
  16、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未达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9万股。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公司10名激励对象依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3,090,000股,授予价格为9.72元/股。
  2023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18,65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草案》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9.32元/股,回购注销数量为3,090,000股,总回购款金额为28,798,800元,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5,380,649股减少至512,29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5,380,649元减少至512,290,649元。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调整及回购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先向我们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决策、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预计在2025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发生额30,000万元;预计在2025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发生额20,000万元,向关联方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发生额30,000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锂盐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纯碱和烧碱作为重要原材料。为降低碳酸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碳酸锂、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锂盐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纯碱和烧碱作为重要原材料。为降低碳酸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碳酸锂、烧碱、纯碱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类型包括: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碳酸锂及其生产原材料纯碱和烧碱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套期保值投入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6、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设置多层级审批决策机制,内控审计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在执行工作程序时严格遵循公司制度的要求。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碳酸锂及其生产原材料纯碱、烧碱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3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草拟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定期报告并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25年度预算。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存货等,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4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642.6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2024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锂盐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纯碱和烧碱作为重要原材料。为降低碳酸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
  湖南永杉预计在2025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发生额30,000万元;预计在2025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发生额20,000万元,向关联方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发生额30,000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642.16万元。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监事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监事以公司员工身份领取岗位薪酬,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经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9.32元/股,总回购款金额为28,798,800元,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5.9万份予以注销。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锂盐相关业务板块净利润实现0.43亿元,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业绩完成度85.75%,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65人,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其余63名激励对象达成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5.28万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行权条件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激励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63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万份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完成情况,公司拟注销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61.12万份,本次合计注销195.12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4月15日为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7.46元/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1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3、公司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制订《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杨希龙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4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草拟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25年度预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存货等,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4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642.6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2024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锂盐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纯碱和烧碱作为重要原材料。为降低碳酸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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