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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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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国贵先生、赖民杰先生、司维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蓝石”)实际发生的采购交易金额合计4,133.38万元(不含税),较预计减少2,866.62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鑫商贸”)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合计7,257.60万元(不含税),较预计减少593.4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9号2号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郭强 注册资本:1,312.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电池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蓝石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赖民杰担任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司维担任监事的其他法人,公司与苏州蓝石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注:以上系苏州蓝石单体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苏州蓝石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9幢117、118室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誉鑫商贸属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商贸”)的参股公司,春风商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0%;故誉鑫商贸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誉鑫商贸属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苏州蓝石经营业务主要为从事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新能源车辆零部件及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苏州蓝石采购新能源整车生产所需的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配件产品。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相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进行交易。 (二)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春风动力向誉鑫商贸出售整车、后市场用品及相关售后配件,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 2、定价政策 公司向誉鑫商贸出售商品将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商品的毛利率与同期公司销售给国内其他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誉鑫商贸不享受优惠待遇。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上述关联方非公司唯一采购和销售方,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预计与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相关交易价格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33,325,314.37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71,761,32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52,577,6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424,002.5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87,424,002.5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91%。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5日13:00时】。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33,325,314.37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1,761,328.04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4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满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为72,774,982.83元。 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奖励基金用于员工激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资金规模及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购买结果为准。本次奖励基金提取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的情况 因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住所由“杭州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最终注册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结果为准(注:前述变化,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实际住所位置未变动)。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55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6.72万份;确认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41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25万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23)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24),截至2025年2月13日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76.40万股,行权价格为116.77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89,212,280.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64,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8,448,280.00元;截至2025年2月13日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38.18万股,行权价格为109.41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41,772,738.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81,8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390,938.00元。前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1,431,863.00元先增至152,195,863.00元,后增至152,577,663.00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1,431,863股先增至152,195,863股,后增至152,577,663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住所变更,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拟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以及相关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 并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15,038,060,145.03元,满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 1、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等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同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春风动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奖励基金计提额度=(2024年净利润-2023年净利润)*15%,奖励基金的资金规模不超过2024年净利润的5%。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奖励基金计提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因此,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为72,774,982.83元,为公司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计提的核心骨干合伙人2024年度的超额绩效奖金,所计提的奖励基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本次提取的2024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2024年度税前费用中。 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奖励基金的分配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员工的业绩贡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合伙人,不超过29人,具体如下: ■ 四、本次提取奖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员工激励,有利于激发核心管理、业务、技术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满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为72,774,982.83元。 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奖励基金用于员工激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资金规模及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购买结果为准。本次奖励基金提取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应收款项和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可能发生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对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5,881.94万元,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税前利润影响额为-15,881.9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意见 1、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本次议案。 3、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本次议案。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个别客户存在经营上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应收款项等相关资产产生减值的可能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40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 现金管理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确保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余额不超过4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预计2025年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4,757.9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5,700,074.00元,溢价人民币1,693,353,308.06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三个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9月办理完成销户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49.5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追认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本息合计38,002.3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测试以及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其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在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电话:0571-89195143 邮箱:board01@cfmoto.com、board02@cfmoto.com 联系人:黄文佳 周雪春 (三)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5日9:3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民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签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核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满足独立性的任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六)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赖民杰先生、高青女士、倪树祥先生、司维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无异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制定、审议以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33,325,314.37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1,761,328.04元。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0元(含税)。本年度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赖国贵先生、赖民杰先生、司维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无异议,认为:本事项符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奖励基金提取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9.0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19.0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住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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