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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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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2、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2、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4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5年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行使相关职权。免去杨红、罗婷、齐艳宇的公司监事职务。
  二、相关决策情况
  取消监事会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影响分析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 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股份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贷款额度。上述贷款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贷款额度供本公司使用,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上述6亿元贷款额度在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25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482元/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2月30日。
  7、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合计70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70.4万股。
  11、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
  本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如下:“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9%;或(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1%。”、“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公司2021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能达到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应对其余64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期对应的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183.60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89%。
  在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期间,公司已分别实施了2022年年度、2023年季度、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别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8元(含税)、0.2元(含税)、0.3元(含税)。因此应根据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原回购价格8.09元/股调整为7.482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6,834,500.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2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其余64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期对应的183.6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其余64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期对应的183.6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7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合计22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89%。本次2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7,731,086股变更为1,025,481,086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1,025,481,0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16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吕科霖
  4、联系电话:028-38568229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 的规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就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2,402,49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205,038.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94,960.1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DAA9B0199)。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79,235.9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其中2024年度使用24,772.0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见本公告附表一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有关议案之日(即2022年2月23日)至 2023 年 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2,250.29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6.78万元。
  公司于2023 年7 月 7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7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在建状态,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千禾味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千禾味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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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年产60万吨调味品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年产20万吨酱油、10万吨料酒(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2月投产转固,二期年产30万吨酱油尚未完成建设。2024年度一期项目的效益情况如下:2024年度销售调味品285,564.27吨,实现销售收入121,214.63万元,实现毛利46,164.96万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可实现年产酱油50万吨、料酒10万吨、销售收入323,000.00万元、毛利165,643.40万元、净利润65,863.81万元。)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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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增加、删除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的条款编号相应变化。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信息均以辖区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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