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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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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结合2024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滚动使用。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具体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的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60亿元人民币(包括敞口授信和低风险授信),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授信及与之相关的担保等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向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奖金及补贴。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高辉、王春彦、张格格、彭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奖金及补贴。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高辉、王春彦、张格格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授权总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
  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投资期限至2026年4月13日止,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7月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4元(含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2元(含税),相应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行权价格由30.83元/份调整为29.97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满足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28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79,200份股票期权;鉴于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91,9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7月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4元(含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2元(含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92元(含税)。
  公司计划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2.61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辉、王春彦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满足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861,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辉、王春彦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6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奖金及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相应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庭序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庭序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庭序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61,000股,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庭序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购买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委托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等委托理财产品收益列报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且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公司拟使用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第60968971_L01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玛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投资方式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投资期限至2026年4月13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授权总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该等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列报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的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1、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11.15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2、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下列目标之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即为100%。
  ■
  注:上述“净利润基数”指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各考核年度(2024年-2026年)的“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即计算公式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包括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存续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7005_L01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160,629.42万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9,208.48 万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91,000股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11.15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61,000股。
  (二)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约4,305.02万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1,716,002股变更为857,855,00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上述股本数据采用2025年3月31日(最近一次披露的股本数据)的股本结构,未包含2025年4月1日至今的转股结果。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1,000股,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61,000股,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原因、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以及数量、回购注销的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登记、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登记等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11.15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同时,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7005_L01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160,629.42万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9,208.48 万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91,000股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11.15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1,716,002股变更为857,855,00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61,716,002元减少为857,855,002元(不考虑2025年4月1日至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6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3、联系人:李新、马群博
  4、联系电话:022-5959 6888
  5、电子邮箱:amkj@aimatec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春彦、李新、乔雅昕
  联系电话:022-5959 6888
  传真:022-5959 9570
  邮箱:amkj@aimatech.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号文)的核准,爱玛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86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09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86.38万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68971_B01号)。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的核准,爱玛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万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第60968971_L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9,433.09万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20.8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03.7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3,068.10万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094.0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1,311.48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60,511.48万元,理财专用账户20,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车业”)和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车业”)、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已连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车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活期存款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文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2,01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94.87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5,908.4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68971_B09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5,908.45万元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52,731.50万元。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68971_L10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2023年6月26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2,731.50万元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各类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自有账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8月26日起,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同时将投资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22日,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2,100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7,5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4,600万元,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0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125,000万元,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期限一致。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20,80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活期存款类的余额为人民币60,509.86万元,上述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不存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进行现金管理的现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爱玛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全部结项,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003.70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上述专户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江苏车业塑件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转入江苏车业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7,462.35万元用于江苏车业日常经营。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玛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爱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
  202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电动两轮车相关业务受行业周期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销量不及预期,导致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一至六期项目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未实现预计效益。
  附表:
  2024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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