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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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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4年度拟作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 年中国规模以上企业啤酒产量3,521万千升,同比下降0.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啤酒。主要产品是惠泉一麦、惠泉纯生、惠泉欧骑士、惠泉鲜啤和老惠泉系列产品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员坚定信心,笃定前行,落实“筑根基、调结构、转观念、强执行”经营策略,有序推进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全年公司完成啤酒销量22.86万千升,同比增长0.06%;实现营业收入64,706.36万元,同比增长5.44%;实现利润总额7,276.60万元,同比增长24.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3.02万元,同比增长33.58%。企业经营延续利润增速优于收入增速,收入增速优于销量增速良好增长势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步伐稳健向前。
  (一)品质至上,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坚持“酿制中国最好啤酒”品质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瓶瓶精品、批批精品”产品目标,不断把对产品品质的追求,沉淀为企业从上至下共同恪守的价值准则和深植于企业发展基因中。报告期内,无论是管理层制定管理规划,还是一线员工生产操作,品质理念都贯穿始终,为公司品质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公司持续地推进卓越管理体系、深化SOP 精细化管理、实施产品专项攻关和对产品关键质量指标进行持续优化,促使品质管理实效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单品一麦产品经过连续专项攻关,“麦香不上头” 的独特优质口碑深入人心,占比持续超50%,公司以重要单品为引领,以个性化产品为支柱的点面结合产品矩阵更加稳固。
  (二)市场提质,盈利水平提升
  公司不断推进市场量质齐升协调发展。报告期内,中国啤酒行业受多种因素影响再次出现小幅下降,南方区域遇到连续阴雨低温异常天气影响,压力更大。公司保持发展定力,大泉州等重要市场继续增长,其中,大泉州市场实现连续增长,过去5年销量增长50%以上,2024年初步实现大泉市场的相对优势,为公司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一定的市场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力度推进高端化,重点推进以“老惠泉”为代表的个性化、差异化的中高档产品销售,契合个性化、差异化消费需求,销量快速增长,市场销售延续“中档提升、高档突破” 的有利局面。同时,公司紧跟市场对易拉罐产品的需求趋势,提升系列产品罐化率,易拉罐产品销量增长3.19%。报告期内,公司市场盈利水平提升,产品毛利率提升1.54个百分点。
  (三)文化赋能,品牌影响扩大
  公司致力于打造具有东南沿海明显竞争优势的民族品牌,旨在通过多维度的品牌培育和深度宣传,挖掘品牌文化与闽南 “爱拼敢赢” 文化的契合点,实现有效的消费者触达和品牌影响力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培养一麦品牌,通过市场推广、广告宣传、赞助体赛育事等各种活动不断提升一麦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通过惠泉1983、老惠泉等差异化产品的推广,多维度重塑惠泉主品牌,消费者对惠泉品牌认知度持续提升。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宣传推广,线下加大商圈店招、社区梯视、公交车车体广告投放;线上借助微信、抖音制作短视频、策划互动并精准推送。还举办惠泉啤酒文化节,赞助马拉松、村 BA 等赛事,融合闽南文化与民俗,增强消费者对惠泉品牌的认同与归属感。2024 年度,经世界品牌实验室评测,公司品牌价值达到 255.63 亿元。
  (四)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蓄能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与绿色发展,依托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平台,以国家级实验室和绿色工厂建设为核心,不断推动企业创新和绿色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产品创新,加大力度构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从市场洞察到产品推广的研发闭环,推出无醇、低卡等特色产品,融合原有的精酿系列和福鼎白茶系列,形成更为完善的特色产品矩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绿色生产,通过构建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推进精细化生产管理,促进单位产品能耗控制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水、电、气主要能耗指标分别同比下降 10.31%、3.92%、5.25%。2024年12月,公司入选 “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
  (五)智能转型和人才矩阵构建
  报告期内,公司紧握数字化转型与人才建设两大关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步伐迈进。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公司推进数字化运营,完成酿造自控操作系统智能化升级,提升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推进托盘装运自动化改良,降低物流成本;搭建销售终端智能数据采集体系,实现市场动态的实时洞察,逐步构建全链路数字化生态。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构筑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与储备体系,持续推进“种子培养计划”,广泛招收优秀大学生充实到科研、技术等关键岗位,为企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同时,公司推进专业技能晋升评聘改革,落实“能上能下” 管理岗晋升机制,优化管理与技能晋升双通道,实现有效的优秀人才选拔和留住人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翔宇
  202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至各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刘翔宇、王岳、陈济庭、茹晓明、孙宝明、陈福存、陈及、肖珉、袁吉锋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会议决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及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和票据融资等。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在融资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本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上述融资相关事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孙宝明、陈福存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2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吴培、刘瑞、汪建忠、蔡雪霞、郑翔鹏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同意《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4年度拟作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同意《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在环境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状况。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30,194.1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5,076,478.40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额度、方向及期限
  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财务处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钱晓云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钱晓云女士、杨慧芳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肖慧女士。
  钱晓云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杨慧芳女士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肖慧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医药行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2.2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5.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确定,较上一年度审计收费减少9.69%。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 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8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9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至04月2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q600573@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翔宇先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岳先生,独立董事陈及先生、肖珉女士、袁吉锋先生,董事会秘书程晓梅女士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至04月2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q600573@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程晓梅、陈燕敏
  联系电话:0595-87396105
  邮箱:hq600573@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5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此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孙宝明、陈福存进行了回避,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耿超
  注册资本:281,853.9341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主要经营业务:酒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商标代理;销售代理。
  2.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啤酒:
  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啤酒,交易总金额预计为500万元。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2)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啤酒:
  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啤酒,交易总金额预计为3500万元。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预计将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此交易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7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外,《公司章程》中使用“股东大会”一词的全部修改为“股东会”。上述内容修订后,《公司章程》后续章节号、条款号依次顺延,除部分条款因相应调整所引用条款号外其他内容无变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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