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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79,213,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本集团聚焦优势领域,贯彻落实“稳住基本盘,抓住现金流,开辟增长点,适应新时期”的工作方针,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集团整体经营稳定;核心企业及业务的竞争优势和能力得到增强,但非核心企业及业务的经营压力和困难不少。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2,023,036.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12%;营业成本1,471,007.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51%;销售费用111,449.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17.59%;管理费用136,664.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1%;财务费用32,622.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62.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6.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5.56%。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在报告期内受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盈利空间阶段性承压。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588,861.49万元,同比下降40.78%;实现利润总额117,595.60万元,同比下降48.52%。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聚焦客户需求,优化品质管理,负极材料销量突破43万吨,并通过原料采购策略调整、精益项目推进及工序效率提升等举措,实现产品综合成本同比下降,整体毛利率同比提升。报告期内,以印尼、摩洛哥项目为战略支点,强化新能源材料全球供应链韧性,构建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成功推进印尼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投产,并启动印尼二期年产8万吨负极材料产能建设,同时在摩洛哥启动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此外,贝特瑞还积极布局快充负极材料、氢能与钠离子电池材料、固态电池材料和硅基负极材料等新技术方向,助力产品竞争力提升。报告期内,贝特瑞实现销售收入1,423,681.64万元,同比下降43.32%;实现净利润93,022.44万元,同比下降43.76%。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面对全球经济疲软与消费乏力的市场挑战,持续开展产能优化、自动化项目、精益项目,推动降本、提质、增效;同时积极开拓新业务、新市场、新客户,着力推动业务结构转型升级;液压板块,外部并购和内部研发并进,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营收同比实现双位数增长,成为营收占比最高的业务;汽车板块,积极推进汽车电磁阀、电机轴等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化,推动产品向电动汽车领域延伸,为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报告期内,国际精密实现销售收入93,284.38万元,同比增长12.19%;实现净利润968.89万元,同比增长35.94%。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继续执行大客户战略,与主流车企、桩企客户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不断积极开拓新客户,多个新项目年内已形成批量销售;同时积极推进产品推陈出新与迭代升级,参与液冷超充桩、电动汽车传导用电缆等多项技术的行业标准制定,为未来的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友诚科技实现销售收入53,129.20万元,同比下降12.64%;实现净利润4,872.73万元,同比下降36.52%。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在面临上下游市场价格双重压力的市场环境中,积极调整业务结构,聚焦高竞争优势业务,归拢核心产品渠道,优化与渠道经销商的合作方式,规范产品市场秩序,实现营收和利润双增长。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79,412.07万元,同比增长13.81%;实现利润总额63,916.96万元,同比增长25.34%。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以“不忘初心,守正出奇,笃行致远”为指导思想,贯彻执行“打造优势,提升效率”的经营策略,深化药线调整,药品经营能力持续提升,治痔药品营收同比增长明显;强化品类经营,八宝眼霜系列、卫生湿巾系列等代表性品种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带动大健康整体业绩增长;稳固直营医院经营业绩,加快诊疗网络布局,肛肠诊疗中心累计签约家数达百家,持续深挖平台价值;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医药零售加强自有品牌产品经营,探索打造健康生活馆,医药物流优化供应链建设,持续提升终端服务能力;报告期内,马应龙实现销售收入372,802.37万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净利润52,809.39万元,同比增长19.14%。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受外部环境影响,生物农药和生物饲料业务的销售情况均受到一定冲击,面对市场变化,绿金高新调整经营策略,紧跟市场动向,加强风险控制,聚焦核心产品、优化产品结构、严控产品品质,深化内部挖潜,全力降本增效;报告期内,绿金高新实现销售收入6,609.70万元,同比下降47.46%;实现净利润-1,759.60万元,同比减亏24.94%。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围绕“去库存、促销售”的工作方针,积极推动存量物业去化工作;其他产业方面,本集团持有的古马岭金矿受多重因素影响仍未有效改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本集团房地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2,675.59万元,同比下降15.12%;实现利润总额-14,326.64万元,同比减亏29.1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14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21宝安01与22宝安 01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22 宝安 01”债项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信用评级情况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STELLAR INVESTMENT PTE. LTD.签署了《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共同增资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并建设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下属子公司拟签署合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调整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桦盈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晨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延长《〈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履约、有效期限1年。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下属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3、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锂电池负极材料海外战略布局,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贝特瑞地中海负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摩洛哥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下属子公司贝特瑞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拟签署保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局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权益分派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2,625,210.4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5,002,777.00元,减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500,277.7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6,913,499.03元,减报告期分派2023年度现金红利116,064,628.43元,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78,351,369.90元。母公司2024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346,467,871.71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尚不符合转增股本条件。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拟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77,376,418.9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发生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83,713,536.1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0,090.01万元、人民币127,270.51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0%、2.37%,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2、委托理财金额: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对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4、委托理财期限:自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委托理财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委托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委托理财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本部2025年度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本部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原额度的续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局决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在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决定上述额度使用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款时间、金额、利率、品种以及其他相关事项。集团金融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对汇率走势判断不明确时,降低国际业务中的汇率、利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使用期限,则额度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其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与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其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责任部门及人员、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5、下属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均为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有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了确保下属子公司融资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预计未来12个月内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总额不超过99.9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5.8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4.13亿元。担保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担保预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主体 担保方: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担保范围 下属子公司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以及贸易项下履约保函等相关业务时提供的担保。 3、担保金额 ■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担保管理相关流程,在履行控股子公司审议程序后实施,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仍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另行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4、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 5、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未来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相应合同约定执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公司。具体情况及2024年度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 上表中所有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条件、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授信业务品种、最终担保金额及其他融资条件以最终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董事局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设定,利于下属子公司顺利推进融资担保工作,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局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62%,其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95,499,869.96元(已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期核销或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本期的处置情况,相应地将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销或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发放贷款结余,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1.5%、3%、30%、60%、100%的减值准备。 5、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6、持有待售资产计提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95,499,869.96元,本期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95,422,991.90元,上述因素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95,499,869.96元。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18号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 ”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0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众环审字(2025)01016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23,036.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62.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18%。 一、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期末资产总额5,377,480.2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67,477.68万元,增长7.33%。 2、负债情况:期末负债总额3,205,899.1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98,212.19万元,增长10.26%。资产负债率59.62%,比上年末的58.04%增加了1.58个百分点。 二、本期财务收支情况 1、营业总收入:2024年营业总收入2,023,036.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12%。 2、费用情况: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变动幅度分别为17.59%、-2.11%、-14.92%、-17.40%。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6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383.41万元,降幅77.18%。 4、本期每股收益0.0669元,与上年同期0.2933元对比下降77.19%。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1,470.25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749.10万元,降幅0.18%。 本期每股净资产3.84元,与上期末的3.85元对比下降0.18%。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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