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4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就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公司可转换债劵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注2:鉴于公司可转换债劵处于转股期,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可能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维持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权益分派申请日:2025年4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超声转债、债券代码:12702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42元/股调整为12.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4月22日生效。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
  联系人:郑创文 李哲旻
  电话:0754-88192281 83931133
  传真:0754-83931233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6;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2、调整前“超声转债”转股价格:12.42元/股
  3、调整后“超声转债”转股价格:12.22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4月22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8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18号”文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声转债”,债券代码“127026”。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2.42-0.20=12.22元/股
  因此,“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22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