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注:本公司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杭锦能源”)100%股权的交易已完成。自2025年2月起,本公司主要运营指标包含杭锦能源相关业务量,并对上年同期本公司主要运营指标进行了重述。 2025年3月,本公司煤炭生产保持高位,两港装船量保持稳定,煤炭中长期合同兑现率保持较高水平。受下游用煤需求偏弱影响,外购煤销售量、铁路运输周转量、航运货运量及周转量等有所下降。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设备检修、季节性因素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