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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755.6650万股 ● 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63元/股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剩余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4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以及预留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6名激励对象已退休,前述人员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需对上述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因离职、退休和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建发〔2022〕19号),建发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9.2022年6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10.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3.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6.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7.2023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8.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4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以及预留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6名激励对象已退休,前述人员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0,000股限制性股票。 2.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1,292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退休人员)计划解除限售的46,366,6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现拟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556,650股,离职和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5.63元/股,退休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价款合计为267,743,939.50元(未包含应加上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证券类别(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47,095,201股减少至2,899,538,55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947,095,201元减少至2,899,538,551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 中首次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4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以及预留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6名激励对象已退休,前述人员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需对上述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55.665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和股份注销手续,并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制定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 ● 公司拟通过稳经营、提质效,提升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加强战略规划,优化投资策略,适时寻找并购重组机会等措施提高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能力;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适时开展回购、增持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股东回报。 ●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制定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5.24元),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8.79元)。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具体内容 (一)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公司将深入贯彻发展战略,聚焦主业,有取有舍,通过模式创新、管理优化及科技赋能提升运营效率和竞争力。同时,整合优势资源,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持续提升主业盈利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供应链运营业务 公司坚持“成为国际领先的供应链运营商”的战略愿景,致力于打造“中国式商社、全球化建发”,加快国际化布局,实现“买全球、卖全球”;加快从供应链向产业链延伸,提高差异化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在巩固现有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 (1)专业化: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及时调整业务组合、聚焦核心品类,在集中力量和资源支持钢材、浆纸、农产品等优势业务,巩固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培育消费品和能化等有发展前景的业务,实现业务规模的可持续增长。公司适时调整各专业集团的组织架构,优化管控模式,夯实管理基础,推动供应链业务不断深入产业链,提升专业化水平。 (2)国际化:公司将加快国际化业务布局,强化全球性资源获取和渠道布局能力,继续深耕东南亚、中亚、拉美、非洲等重点区域市场,加强海外本土化运营能力,塑造多元稳健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不断提高公司国际化业务规模和占比。 (3)数智化:深度融合AI及数智技术,实现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智能决策、产业互联网等方面的全链路智能化升级,增强协同与业务粘性,提升业务效率、降低业务风险,推动产业生态系统构建。 (4)深化物流和投资支持:持续加强国内外物流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或关键节点的物流资源投资,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全球物流网络。加大对海外稀缺资源的投资布局,绑定下游关键商权,提升产业链话语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和业务模式转型升级。 2.房地产业务 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夯实“产品力+服务力”的打造,保持产品在行业中的差异化和领先性,不断提升客户美誉度;紧跟市场捕捉机会窗口,推进库存变现、规模提升,聚集在核心城市的品牌落地与深耕;构建房地产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优势,互相赋能、提升品牌,推进价值协同发展。 (1)坚持创新,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坚持新中式产品定力,不断推进产品创新,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推进“王府”、“禅境”、“唐风”和“宋韵”等产品的迭代升级,以及“海派东方”等新产品的创新开发,推动形成建发特有的标识性、差异化产品;并通过标准化复制,逐步推进城市深耕,提升行业口碑和客户口碑,构筑竞争优势。 (2)用心服务,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公司将持续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打造“天天好”的服务品质和“周周有”特色物业服务,通过标准化服务流程、个性化服务方案和智能化服务手段,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构建与业主间长期信任的客户关系。 (3)精益管理,提升存货资产健康度:公司将聚焦高能级城市的优质地块,扎实开展地块价值梳理、风险排查以及客群定位工作,并抓住市场窗口期,审慎投资,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重视滞销库存和持有型资产的去化,坚持价格逻辑,加快库存去化,加快回笼资金,提升资产的流动性和健康度,实现有质量的发展。 (4)多元协同,实现整体价值协同发展:除房地产开发业务外,公司业务还贯穿了物业、代建、商业、工程、城市更新等房地产产业链板块,各业务板块具备各自竞争优势。公司将强化各业务板块协同能力,发挥全产业链优势,构建“投资+运营+服务”全链条解决方案的能力,实现价值最大化。 (5)数智驱动,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平台的系统建设,在资源配置、流程优化和内控建设等方面建立规则,推动精细化管理;推进数字化平台的系统建设和分析应用,用数字指导和改善经营,提升管理预警控制能力,支持决策、提升效率;加快智能化建设,加强AI在各业务环节的应用,加强数字赋能,提升平台数智化水平。 (二)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自1998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股权融资金额约62亿元(不含股权激励计划),但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达190亿元(含2024年度分红),大幅超过股权融资金额。最近几年公司的分红比例更是不断地提高,具体如下: 公司2021年至今的分红情况 ■ 注:2023年度的分红比例为现金红利占剔除永续债利息和收购美凯龙确认的重组收益后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其余年度的分红比例为现金红利占剔除永续债利息后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 为增强公司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交易完成后增强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对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的安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且每年每股分红不低于0.7元。 此外,为回应市场各方关切,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中期分红计划,并于2025年1月20日实施,积极尝试通过一年多次分红的方式及时地回报股东。 未来,公司将在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和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坚持制定具有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分红政策,切实地回报股东,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 (三)坚持规范运作,以合规创造价值 公司始终坚持公平、透明、负责的公司治理原则,持续优化并构筑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规范运作,激发企业活力,保障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合规基础。 在信息披露方面,我们将始终秉持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地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并通过图文、AI数字人解说视频等可视化形式提高公司披露信息的可读性。公司将加强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及时回应市场关切。通过规范的信息披露,我们将增强公司的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和认可度,从而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和品牌价值。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积极、有效地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近年来,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来访、路演与反路演、组织投资者走进公司、接听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累计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接听股东来电超600通、在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问题68次,及时回应了投资者的关切和诉求,积极听取投资者建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2024年,公司共收获券商研究报告57份,市场关注度不断提升。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挖经营亮点,不断梳理、完善公司投资价值的核心逻辑,与投资者保持高频、有效的双向沟通,并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和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讲好“建发故事”,夯实公司资本市场品牌形象,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度。 (五)适时开展股东增持、股份回购,维护市值稳定 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适时审慎地开展股份回购;将与控股股东保持紧密联系,控股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增强市场信心。 (六)探索多元化激励方式,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计划 公司将结合政策要求与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运用股权激励计划等中长期激励工具,通过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等方面指标,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和长远发展。 (七)坚持可持续发展,赋能国际化战略 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致力于构建经济效益、社会价值与环境责任协同发展的体系,并促进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公司持续完善可持续发展体系,在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指导和监督ESG各项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公司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的优秀实践,制定了《反腐败反贿赂政策》《人权政策》《供应商行为准则》《环境保护政策》《商业行为准则》等9份相关制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2024年,公司将《ESG报告》升级成《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发布了《碳中和白皮书》,国际国内ESG评分和评级持续提升。其中,在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标普的评分中,公司综合得分从28提升至45分,位列全球前12%,实现了跨越式提升,是目前国内供应链行业得分最高的企业。 未来,公司将继续把ESG融入业务创新与全球化战略,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国际客户和国际投资者的关注,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八)适时开展并购重组,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 公司通过业务培育、投资并购等方式,目前已控股多个上市公司平台。未来公司将高度重视资本市场运作,对体系内所有上市公司平台进行全面盘点和梳理。通过系统化的评估,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各上市平台的运营效率、市场竞争力和市值表现。 公司将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开展并购重组和资产置换,不断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找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通过补链、强链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择机继续收购大股东所持有的建发房产少数股权,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公司将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回报,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一)加强关键少数责任,严控合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为确保“关键少数”能够依法依规履职,公司将 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组织的专项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最新 法律 法规 和 监管政策 。同时,公司内部将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帮助 关键少数 深入理解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了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并不断完善相关机制。通过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与经营目标相挂钩、基本收入与绩效收入相结合的年薪制,加强了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效激励和有效约束。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从生产经营、战略规划、现金分红、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并购重组等方面制定了实施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并对外披露。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适时对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对《建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陈芳,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建发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陈丽红,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黄茹萍,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梁宝珠,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芳、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红、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茹萍、项目质量复核人梁宝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8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2025年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9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建发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建发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但部分条款相应变更序号。 以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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