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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857 公司简称:宁波中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56,730.74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354,468.52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与对外投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5%。 202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55,225亿元,比上年增长7.2%。 2024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816亿元,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8%。 2024年,宁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79.2亿元,同比增长1.3%。 【注:上述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宁波统计局网站】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零售业(代码为F52)。作为宁波本土的商业零售品牌“宁波二百”,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知名度,商品质量及服务水平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 2024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随着电商、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兴零售业态的快速发展,传统百货行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经济数据,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5%。整体来看,市场恢复态势仍在持续,下阶段将以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为目标,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公司零售在2024年继续采用全渠道销售模式,其中,宁波二百线上销售总额约1,449万元,实现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重塑零售业的形态和模式,这也能够使公司在情况变化时有更强的应变灵活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经营模式主要为自营和联营。 ■ (1)自营模式下分为两类:一类为黄金类商品,①进货流程:公司根据销售和库存情况组织订货会并确定订货量,根据合同约定以订货当日黄金实时基础金价预付供应商货款,并由供应商送货上门。②销售流程:公司以销售当日的黄金实时基础金价为依据,参考国内同行零售价以及合同相关约定,对不同类型的黄金商品加价进行销售,确认销售收入。③货款结算: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需在一定期限内对所有预定的货品,与供应商在预付款中结算;另一类为普通商品,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销售时确认收入,月末按先进先出法结转存货,确认成本。 (2)联营模式下,公司和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以顾客在门店选购的商品完成向供应商的采购,在对顾客收取货款的同时开具销售凭证确认销售收入,并对该产品承担售后服务义务。 期末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自营模式下存货余额,联营模式下无存货余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7,332,549.24元,比上期同期1,190,308,357.69元,减幅30.4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2,367,819.82元,比上期同期67,372,900.73元,减幅133.20%。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2025-00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董事会议案已获全体董事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电子信息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56,730.74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与对外投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事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202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并通过了《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67万元(大写:陆拾柒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7万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已事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择机出售股权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述6项内容均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7、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事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已事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10、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审计履职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已事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1、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已事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已事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2025-00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电子信息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正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未来发展与对外投资需求,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股权的议案》,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择机出售参股公司股票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上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执行公司职务期间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建设,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各项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 监事会还列席参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总经理室工作报告》等其它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2025-006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年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30一下午16:30) 4、登记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董秘办。 5、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6、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7、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5000 联 系 人:严鹏、马雪寒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联系传真:0574-87367996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2025-00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机出售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出售不超过63,757,818股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西安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3%。 ● 本次拟减持西安银行股权仅为公司初步意向、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尚无明确交易价格,能否成交以及具体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授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出售不超过63,757,818股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8,以下简称“西安银行”)股票,占西安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3%。若本次减持期间,西安银行尚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 西安银行目前总股本为4,444,444,445股,公司尚持有西安银行股票 63,757,818 股,占其总股本的1.43%。该部分股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况。 (二)减持方案 1、交易时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交易数量及方式: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出售所持西安银行的股份,出售比例不超过西安银行总股本的1.43%(授权期限内,如果西安银行尚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3、交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交易的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减持西安银行股份扣除持股成本和相关税费后获得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因此本次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择机出售西安银行股票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出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择机出售西安银行股票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减持持有的西安银行股票资产。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减持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估计出售股票事项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西安银行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授权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范围:自有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定向增发等投资产品。 ● 授权资金来源及额度: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授权额度 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授权范围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定向增发等投资产品。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投资管理的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原则、范围、决策、实施以及风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3.公司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有权对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高的收益,且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本次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2025-00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56,730.74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354,468.52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与对外投资需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符合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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