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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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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2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持有的公司6,800,000股股票,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13.11%,占公司总股本的2.0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6,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9%,本次拍卖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5,009,360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875,520股下降至45,07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15.93%下降至13.8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74,832,520股下降至68,03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22.97%下降至20.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通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天桥法院”)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31/13)变价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其所持有的公司6,800,000股股票。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陈永亮通过竞买号Y6175于2025年4月11日11:43:01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祝昌人持有的元成股份6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及其享息”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5,009,360(贰仟伍佰万零玖仟叁佰陆拾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875,520股下降至45,07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15.93%下降至13.8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74,832,520股下降至68,03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22.97%下降至20.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2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营业收入及利润组合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业绩预告(详见《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预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因审计意见类型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密电子”)股东YOYODYNE,INC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详见《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结合案件诉讼请求及目前沟通情况,可能影响硅密电子2024年度审计工作,可能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产生影响,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不排除出现“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将不排除出现“否定意见”,若出现以上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三)及第9.4.1条第(六)款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目前2024年度的审计尚在进行中,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营业收入不足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现“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否定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9.3.2条第(三)及第9.4.1条第(六)款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9.3.2条第(三)及第9.4.1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2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2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年年报披露前预计再披露1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 因以上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目前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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