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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修订章程附件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情况同步修订了章程附件《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具体实施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调整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保障了中小股东的权利,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履职方式,具体修订制度列表如下: ■ 上述制度系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作出的全面修订,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此不再逐条对比。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 上述薪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涉及监事薪酬的部分,适用日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需调整,应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调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上述薪酬方案涉及董事、监事薪酬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吴玮娟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4,693,940.82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279,19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79,62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41,879,62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5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0.45股。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279,19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125,638,87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404,836,375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需持续投入营运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因此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监事,按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或者监事津贴。涉及监事薪酬的部分,适用日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之日为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该项议案分项表决,相关监事回避表决。 8.1 关于监事吴玮娟的薪酬,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吴玮娟回避表决。 8.2 关于监事赵峻的薪酬,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赵峻回避表决。 8.3 关于监事何芳菲的薪酬,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何芳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计划为常青树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35%。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 常青树泰州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公司拟为常青树泰州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 特别风险提示:常青树泰州为公司2024年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资产规模较低,实际使用授信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申请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青树泰州2025年度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常青树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幕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因常青树泰州净资产及总资产较低,预计办理贷款后,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法人信息 ■ 2.财务信息 截至2025年3月31日,常青树泰州总资产85,395,906.93元,总负债730.33元,净资产85,395,176.60元。常青树泰州于2024年1月设立,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2024年度净利润-4,604,823.40元。 3.其他说明 常青树泰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为预计2025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风险可控。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尚无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尚无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2025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5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所购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决策审议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时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0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35%。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4,814万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金额125,067.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844.9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2.81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35%,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确保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先认可;《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秋新、金连琴、孙杰、雷树敏。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1-80965519 3、联系人:孙杰、钱禹辰 4、电子邮箱:securities@cqs-hm.com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吨 ■ 注1:公司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系存在外购成品销售情形;2024年公司外购成品主要为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3,765.04吨。 注2:公司产销数据统计口径下,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包括特种单体中间体、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包括亚磷酸三苯酯。由于特种单体中间体、亚磷酸三苯酯主要用于进一步生产,为能更加准确反映生产经营情况,本年度起,公司上表产销数据统计中不再包含特种单体中间体和亚磷酸三苯酯相关数据,且产量不再包括外购成品量、销量不再包括自产领用量;同步调整2023年主要产品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为保持数据一致性,上表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不包含亚磷酸三苯酯相关数据。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公司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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