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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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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74,606,8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9,842,731.2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创历史新高,表明我国经济活力持续释放。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63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电力需求持续多年保持了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发电装机容量看,截至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火电装机容量约1.4亿千瓦,同比增长3.8%;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水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3.2%;核电装机容量约0.61亿千瓦,同比增长6.9%。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44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57小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
  四川省内情况看,2024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999.69亿千瓦时,增长7.77%。全省总装机容量14389.67万千瓦,其中水电10210.03万千瓦、占比70.95%,火电2163.87万千瓦、占比15.04%,风电889.62万千瓦、占比6.18%,光伏1082.31万千瓦、占比7.52%。四川省全年总发电量5487.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5%;其中,水力发电量4248.05亿千瓦时,占比达到77.42%。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方面,交易品种不断更新丰富,电力市场竞争持续加剧。
  公司以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清洁能源为主业,研发、生产、销售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系统,生产经营光纤光缆等高新技术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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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川投集团、能投集团已实施战略重组,新设合并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并于2025年2月27日签订《资产承继交割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变更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川投集团、能投集团已实施战略重组,新设合并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并于2025年2月27日签订《资产承继交割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变更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以清洁能源为核心主业,并涵盖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系统以及光纤光缆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等高新技术领域。能源产业占公司资产、利润的95%以上,主要利润来源为公司对雅砻江水电的投资收益。近年来,随着公司新投优质项目的业绩增长和控股企业的降本措施,公司利润逐步形成多元增长的良好格局。目前,川投能源清洁能源主业业绩稳定,资产规模和装机水平在省属国资电力上市公司以及四川省内电力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9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15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晓曦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其中现场到会7名,董事李文志先生、龚圆女士、孙文良先生、曾志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6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号)。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合并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3.83万元、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31.96万元,合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10.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6.54万元,转销及核销以前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9.71万元。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提案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川投能源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号)。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号)。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市值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十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攀新能源公司柳州融安大良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
  1.同意攀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柳州融安大良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交流侧容量33.9MW(直流侧42.939MWp),配套建设4MW/8MWh储能系统,总投资12715万元。
  2.同意本项目资本金2543万元,其中攀新能源按股比出资1297万元,由川投能源向攀新能源增资1297万元专项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
  (十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号)。
  以上提案第一、三、四、五、七、十三、十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0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151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到会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向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作报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中介机构已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审核无异议,予以通过。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相匹配。监事会审核无异议,予以通过。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废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的测算标准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未发现虚增、虚减资产价值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容客观全面,进一步强化了风险防控,落实了风险管理责任,符合公司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内容详实完整,系统总结了公司在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成果,数据真实准确,符合监管机构对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度融资工作计划是在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及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的,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项目拓展等方面需求。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确定的审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建〈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新建的《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为系统性落实ESG理念提供制度保障。
  (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建〈市值管理制度〉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新建的《市值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落实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将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所属攀新能源柳州融安大良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决策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投资决策符合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控股装机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经济效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提案报告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1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81,481,872.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74,606,8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9,842,731.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26%。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近三年主要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报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解释文件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进行了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解释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
  (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680.00万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93.4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CDA402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累计应交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9,185,065.91元,已通过其他账户缴纳。2023年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713,122.27元, 已通过其他自有资金账户缴纳仍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8,471,943.6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2023年10月1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16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4年10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继续在15亿元以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2024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4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69.62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9.97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
  [注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预计2028年完成整体竣工决算,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前)、203.79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后),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楞古投产前)、38.80亿元(楞古投产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天健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07家,收费总额7.2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卓,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弋守川,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鸿,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乙人,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20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171万元,内控审计32万元)。若2025年度审计范围及内容无变化,则2025年审计费用与上年保持不变;若2025年审计范围或内容有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新增审计费用在100万元以内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我公司2024年内控和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了内部质量控制,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我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了合理保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得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一致肯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 日召开了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参会全体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5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1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15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5年5月16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8-86098649
  传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1-3月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3月,公司控股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9.60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1.98%;上网电量9.45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2.73%;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354元/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0.00%。
  2025年1-3月,公司控股水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9.06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0.32%;上网电量8.91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0.57%;水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349元/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3.32%。
  2025年1-3月,公司控股光伏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0.54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74.19%;上网电量0.54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74.19%;平均上网电价0.444元/千瓦时(含国补),同比上年降低22.11%。
  公司控股企业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
  ■
  2025年1-3月发电量、上网电量增长的原因:
  一是控股的攀水电公司银江电站1#机和2#机投产带来的水电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增长;二是广西地区辐照量好于去年同期,带来光伏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增长。
  2025年1-3月平均上网电价增长的原因:
  本期公司电力营销工作情况正常。
  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有所上升的原因:2025年,公司控股水电企业常规直供电合同电价按照分水期(丰、平、枯)电价谈判签约,2024年同期的常规直供电合同是按照全年综合交易电价签约;签约方式差异带来了1季度(枯水期)水电售电价格的暂时性增长。
  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有所下降的原因:一是2024年二季度纳入生产统计的融安光伏项目为无补贴项目,拉低了总体光伏上网电价;二是受光伏项目售电区域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影响,上网电价有所下降。
  公司水电占比极大且水电上网电价有所增长,带来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增长。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发来的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函,拟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高于10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在前期公告中披露了关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川投集团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新设合并设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要件。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川投集团变更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
  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的川投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的函》,增持主体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主体: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3.承诺贷款额度:人民币90000万元
  4.贷款用途:增持川投能源股票
  5.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6.贷款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借款合同为准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0674 公司简称:川投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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