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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3人,具体人员如下: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的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4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5、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7、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512,475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8,75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上述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521,225份。 三、本次作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521,225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240,156.1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401,561份存托凭证; (归属股票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112.3979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1,123.979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1.57%。 3、授予价格(调整后):22.7202元/份。 4、激励人数:147人。 5、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 6、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激励对象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B、C、D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 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为上表中的比例,该比例系激励对象被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5、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7、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归属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尚未完成归属。 详细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2,401,561份。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 ■ (二)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予以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2,401,561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1月30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2,401,561份存托凭证 (三)本次归属人数:11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2.7202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六)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及归属情况: ■ 四、归属日及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及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九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0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8,075.6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80,756份存托凭证; (归属股票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3.9362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39.362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0.06%。 3、授予价格(调整后):15.7202元/份。 4、激励人数:6人。 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 6、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两方面,组织绩效是指员工个人所在事业部或部门的绩效结果。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各自划分为S、A、B+、B、C、D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 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为上表中的比例,该比例系激励对象被首次或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9)。 4、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5、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尚未完成归属。 详细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80,756份。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 ■ (二)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予以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80,756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1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80,756份存托凭证 (三)本次归属人数:5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5.7202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六)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及归属情况: ■ 四、归属日及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及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九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9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161,397.6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613,976份存托凭证; (归属股票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2.69003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726.9003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1.01%。 3、授予价格(调整后):15.7202元/份。 4、激励人数:38人。 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 6、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两方面,组织绩效是指员工个人所在事业部或部门的绩效结果。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各自划分为S、A、B+、B、C、D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 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为上表中的比例,该比例系激励对象被首次或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9)。 4、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5、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尚未完成归属。 详细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1,613,976份。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 ■ (二)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予以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613,976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2月28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1,613,976份存托凭证 (三)本次归属人数:28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5.7202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及归属情况: ■ 四、归属日及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及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凡孝金先生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存在买入公司存托凭证行为,系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买入公司存托凭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存托凭证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行为。 五、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九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8 九号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CEO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经理层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CEO编制了《2024年度CEO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战略规划和2025年重点工作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等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5年度薪酬方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高管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王野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董事王野、陈中元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董事薪酬部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薪酬部分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高管薪酬部分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7、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期权组合等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附属企业(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100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为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环境、社会责任和规范运作方面的重要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菁、李峰、许单单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许单单对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禄峰、王野、陈中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3.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禄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中元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单单、王德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德宏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4.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单单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德宏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相应可持续发展管理职权等内容,并相应修订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原战略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实施新一轮股权激励,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关联董事高禄峰、王野、陈中元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2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1,613,976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80,756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572,186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60,231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70,60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上述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703,017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35元(含税),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由23元/份调整为22.720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2,401,561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512,475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8,75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上述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521,225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11,665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120,760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6、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预留授予日:2023年1月3日),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55,944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9,925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预留授予日:2023年3月30日),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72,00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2,00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上述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149,869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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