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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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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分别如下:
  1.打印机全产业链业务
  打印机行业技术和市场高度集中,且行业专利壁垒森严,目前全球能够掌握自主核心技术且具备制造能力的厂商数量不超过十家,主要为中美日企业。同时,打印机在信息安全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计算机外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印机能够直接接触和处理计算机系统的数字信息资料,对于核心信息数据的输入和输出至关重要。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打印机出货市场,未来打印机国产化仍然具备巨大的发展空间。作为国内打印机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将深度受益打印机国产替代趋势,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创新研发以及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庞大的基础专利技术平台,并完全掌握了打印机各级源代码和完整的软固件核心技术,且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印机引擎。未来,公司有能力在打印领域解决国外“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快速推进中国打印机产业化发展,积极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布局和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
  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了打印机全产业链,包括激光打印机整机、激光打印机原装耗材、打印机主控SoC芯片、耗材芯片、打印机通用耗材、打印管理服务业务。鉴于打印行业的高壁垒知识产权属性,公司的打印机全产业链布局可使得芯片、耗材、打印机业务在上下游形成复合保护壁垒,打造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集成电路行业
  公司所处的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不仅需要芯片在面积、功耗、可靠性、安全性和抗干扰能力方面满足市场需求,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协同开发能力。公司设计、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打印影像芯片、工控安全芯片、消费级产品芯片、新能源芯片及汽车电子芯片,产品阵列广泛应用于打印影像、工业实时信号处理、通信设施、智慧家居、高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智慧能源等领域。其中,公司的打印影像芯片主要为专用SoC芯片,可实现认证、识别、控制和记录打印耗材信息等功能。公司的工控安全芯片、消费级产品芯片、汽车电子芯片及新能源芯片主要为通用MCU和专用SoC,可实现数据采集、数据运算、操作多种传感器和执行各类控制任务等功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第二期)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34,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39.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5,238,999.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第三期)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5日延长至2025年6月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7,3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2%,最高成交价为2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合计支付总金额为159,849,897.53元。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152.1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关于出售利盟国际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2024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利盟国际有限公司暨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与交易对方Xerox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施乐”)、上市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约定卖方以现金方式向施乐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日,卖方、施乐及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将实现上市公司对所控股的利盟国际有限公司的整体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利盟国际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24-106)。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相关外部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批、备案或登记。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关于股权回购的意向协议》的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早日实现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竣工投产,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恒瑞”)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科创恒瑞向纳思达打印增资人民币23,364.0000万元,其中认购纳思达打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389.2043万元,剩余人民币1,974.7957万元计入纳思达打印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纳思达打印注册资本从人民币80,000.0000万元增资到人民币101,389.2043万元,科创恒瑞持有纳思达打印21.096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科创恒瑞的投资期限为自科创恒瑞实缴出资之日起5年;投资期限届满后的任何时候,科创恒瑞有权按照约定价格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纳思达打印股权(简称“回购义务”)。
  2024年12月25日,公司、纳思达打印及科创恒瑞签署了《关于股权回购的意向协议》,各方就公司回购科创恒瑞持有的纳思达打印股权达成意向协议,主要内容:经科创恒瑞与公司协商一致,科创恒瑞将在2025年12月前完成项目退出全部流程,即:公司以人民币23,364.0000万元的价格(以下简称“回购价款”)回购科创恒瑞持有的全部纳思达打印股权;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纳思达打印100%股权,具体内容将在正式协议中进行约定。同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科创恒瑞支付人民币2,000.0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回购的意向金(暨预付款)。在正式协议签署后,该意向金(暨预付款)即转为本次股权回购的第一期回购价款。
  此次《关于股权回购的意向协议》的签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410,093,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2%,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956,923股,占总股本的1.12%,质押情况具体如下:为进一步推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早日实现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竣工投产,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珠海科创恒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恒瑞”)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科创恒瑞向纳思达打印增资人民币23,364.00万元,其中认购纳思达打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389.2043万元,剩余人民币1,974.7957万元计入纳思达打印的资本公积,并约定将赛纳科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15,956,923股质押给科创恒瑞,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9%,2020年3月26日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开始日期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及股票质押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9,196,224.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014,184.0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00,117,381.2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77,474,309.85 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
  四、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9,849,897.53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公司2024年度视同现金分红159,849,897.53元。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00,117,381.21元,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77,474,309.85元,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及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二)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截至2024年末,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上,鉴于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335.47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为打造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实施全球布局。商誉初始形成于公司近年来收购各公司控股股权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购买方将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商誉,并在每年年底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对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进行测试,用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划分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2024年,公司部分子公司业务拓展及供应链持续受到负面影响,导致业绩下滑、流动性下降。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对相关子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评估,经确认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112.6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对企业合并客户关系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8,885.63万元。
  单位:万元
  ■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061.61万元。
  (四)计提应收项目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项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计提应收及其他应收信用减值损失7,515.20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39.59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202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0,335.47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308.27万元,减少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9,308.2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计提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6,300.00万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商品、材料、固定资产和服务等,预计金额为1,575.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商品、材料、固定资产和服务等,预计金额为14,405.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金额为10,320.00万元。
  (二)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四)2025年初至2025年2月28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5年初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销售商品、材料、固定资产和服务等22.19万元,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采购商品、材料、固定资产和服务等1,223.18万元,累计与上述关联方企业发生租赁费、物业管理费1,626.5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0.00万元,净资产为50.00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5.00万元,净利润25.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G&G Germany GmbH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G Germany GmbH资产总额为1,982.00万元,净资产为1,048.00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6,238.00万元,净利润246.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817.22万元,净资产为4,649.80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07.44万元,净利润-2,160.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珠海精加美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精加美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80.08万元,净资产为-149.87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546.16万元,净利润-77.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49,861.98万元,净资产为544,738.63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640.93万元,净利润4,692.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珠海赛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赛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312.38万元,净资产为1,648.90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2,700.89万元,净利润258.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珠海同达利印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同达利印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027.6万元,净资产为-146.5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41.42万元,净利润-43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8,359.62万元,净资产为82,201.86万元;2024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9,142.21万元,净利润576.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023.00万元,净资产为2,411.00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5,816.00万元,净利润-593.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中山市瑞源祥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山市瑞源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34,00万元,净资产为3,519.00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57.00万元,净利润1,136.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上海新储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新储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67.31万元,净资产为2,465.56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8.77万元,净利润-301.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2、珠海合协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合协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069.60万元,净资产为-37.30万,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757.00万,净利润-279.40万。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珠海诺威达电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诺威达电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38.90万元,净资产为541.32万元;2024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71.85万元,净利润-321.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述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皆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与各方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协议内容主要有:交易情况、定价原则、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5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5、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3、外汇掉期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掉期协议,分别约定即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远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公司及子公司按约定的即期汇率和交割日与银行进行人民币和外汇的转换,并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和交割日与银行进行反方向转换的业务。
  (四)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在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套利交易,用于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有效期基本在一年以内(含),但是存在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决策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且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交易决策风险。
  4、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方均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且信用良好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较低。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交易的风控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拟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定期汇报。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6、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体方案的合规审查以及相关风险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中。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此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交易,用于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因此,此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上述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5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其主要是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廖慕桃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洁纯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干
  ■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向立信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467.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8.00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505.10万元。2025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证照;
  6、业务负责人、业务监管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7、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00号),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14人已离职,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1.041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简述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年3月12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5月10日,授予登记完成数量:510.9578万股,授予价格:24.82元/股,授予登记人数:444人。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24.82元/股调整为24.72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6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08万股,授予日为2023年2月27日,授予价格为26.44元/股。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同意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5月17日,授予登记完成数量:23.08万股,授予价格:26.44元/股,授予登记人数:35人。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24.72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26.4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5,780股的回购注销处理,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 0.0011%。其中,有2名激励对象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90股的回购价格为24.82元/股,有4名激励对象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90股的回购价格为24.72元/股。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对4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176,663股的回购注销处理,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15%。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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