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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9,776,9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京北方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及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长期的行业知识积淀,构建了涵盖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产品、金融科技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及服务、业务数字化运营的完整业务体系。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与550余家法人机构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法人金融机构400余家,覆盖银行、保险、券商等十五类持牌金融机构。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国产化软件,采用“咨询+产品+解决方案+服务”四位一体的业务模式,面向优质客户群体输出体系化的数智技术和金融科技能力,满足客户在核心业务、渠道营销、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类系统的建设需求,并以此为依托支持客户业务数字化运营,助力金融机构创收增利、降本增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300,000张(含本数),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亿元(含11.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725号)。深交所依法对公司申请文件予以受理。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2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2024年4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0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2024年5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现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及未来的资金使用需求,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51亿元(含4.51亿元)。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进行了调整。2024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120025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对《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244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3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624,534.0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4,809,025.2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1,385,160,345.20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399,692,134.21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同时考虑到公司股本结构、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9,776,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4,944,23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47,910,77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687,711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3.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3.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5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51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59,966,700.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550,09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4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资金需逐步投入,因而导致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5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符合要求的现金管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管理层的决策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开展的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已经过内部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出现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7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62,732份,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十二)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4日。 (十四)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1,816份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6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538份予以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2022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6.21%、12.48%,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除离职人员外10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48,276份予以注销;对除离职人员外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0,523份予以注销。 综上,合计注销1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0,092份;注销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6,061份。 若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注销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619,776,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4,944,23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47,910,77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687,711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上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且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已完成,则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73,391*(1+0.4)=102,747份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2,997,697*(1+0.4)=4,196,776份 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470,515*(1+0.4)=658,721份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导致各激励对象实际调整后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明细之总和与上述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存在差异,实际调整后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的为准。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12.12-0.25)/(1+0.4)=8.48元/份(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未行权期权数量及价格。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62,732份,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十二)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4日。 (十四)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2022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6.21%、12.45%,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400股予以回购注销;对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若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04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04元/股。 (三)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619,776,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4,944,23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47,910,77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687,711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上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如下: (1)回购数量的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76,400×1.4=246,960股 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9,500×1.4=83,300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 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04-0.25)/1.4=5.5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若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回购资金共计约人民币189.66万元;若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资金共计约人民币183.62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9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因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2025年3月31日,股票期权累计行权1,877,735份,公司总股本由617,899,202股增加至619,776,937股,注册资本由617,899,202元增加至619,776,937元。 2、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619,776,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4,944,23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47,910,77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9,776,937股增加至867,687,711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注册资本将由619,776,937元增加至867,687,711元。 3、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未满足《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330,26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67,687,711股减少至867,357,451股,注册资本将由867,687,711元减少至867,357,451元。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拟由原来的617,899,202股变为867,357,451股,注册资本拟由原来的617,899,202元变为867,357,45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与原章程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和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版本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21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7号》《解释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1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及未来工作展望,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以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郜卓先生、王芳女士、索绪权先生(已离任)、瞿建耀先生(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此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9,776,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4,944,23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47,910,77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687,711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该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采用年薪制,按照所担任的高管职务领取年薪,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将在年底进行考评及核算;公司不担任高管的董事采用固定薪酬制,副董事长丁志鹏先生固定薪酬为100万元;董事刘海凝女士固定薪酬为1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12万元(含税)。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该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龙虎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6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20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议案5、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7:00前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mail@northking.net)。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电子邮件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进行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证券事务部 4、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3)其他类型股东应当由其授权代表出席会议,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能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 (4)上述复印件需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及其他类型股东加盖公章,并签注“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5、出席会议 (1)本次股东大会将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下午14:00)办理有关入场手续,请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士合理安排时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尽早抵达会议现场,进行身份核对,以确保于会议指定开始时间前完成入场手续办理,本次股东大会于指定会议开始时间后即停止办理现场入场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潇 联系电话:010-82652688 传真:010-82652116 邮箱:mail@northking.net 7、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信息。 2、法人及其他类型股东请加盖公章。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受理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选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自然人股东委托需签名,法人股东或其他类型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7,投票简称:京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分年薪制和非年薪制,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年薪制公司监事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年终考评结果发放,非年薪制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未行权期权数量及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51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59,966,700.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550,09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4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共计补充自有流动资金142,508,300元。 注2:表中已支付发行费用59,815,132.08元与上文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9,966,700.36元之间的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垫付未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公司保荐机构更换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2023年9月20日,公司、中金公司分别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根据本公司、中金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指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行使本合同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具体义务。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补充自有流动资金142,508,300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同时扩大办公楼遴选区域,不再局限于中关村地区,在北京市多个区域筛选合适的办公楼或者考虑以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以期尽快确定项目实施地点,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但由于研发设备、应用场景模拟设备需要稳定的运营环境,不适合因租赁期限届满频繁搬迁;同时,租赁的办公地点相对不稳定且办公环境相对简陋,对产业升级、高端人才引进构成一定障碍。另外,租赁周期不稳定,租金持续上涨等因素,均不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效益的最大化。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金融 IT 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在中关村地区购买办公楼实施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同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3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投资总额不变,投资完成后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低于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1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7.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2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3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4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差额为不含税发行费计算尾差导致。 注3:该金额包括“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的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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