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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8,733,048.0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1.36%。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传统产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亟需探寻新的增长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其中包括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等关键举措。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将有力推动传统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使其朝着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将引领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一2026年)》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升特色产业园区的创新突破与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特色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培育,将其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功能载体,构筑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优势。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产业园区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被赋予了先进制造集聚区、创新驱动引领区、开放发展先行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战略定位和重要角色。上海各产业园区围绕特色产业方向,培育标志性产业链,引进龙头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构建多层次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园区数字化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聚集土地、资本、产业、技术、人才等众多要素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已然成为培育产业新动能、彰显城市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载体和创新平台。 从全市主要产业园区的发展布局来看,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先后被纳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和《上海市产业地图》,并且是《上海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中环数字产业创新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静安区对接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国际数字之都”的前沿阵地,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依托“云数智链”一体化生态,不断谱写数字化转型的新篇章。目前,园区已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大数据、软件信息)、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综合试点地区),以及上海首批城市数字化转型市级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在线新经济)。市北高新园区已成为数据智能产业为核心引擎,区块链、超高清视频等多元产业协同共进,展现出蓬勃的创新活力与发展潜力的产业新高地,为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产业服务集成”为核心业务,聚焦“提升特色产业优势、深化载体开发强度、做优经济发展密度、加大孵化培育力度、展示营商服务温度、擦亮园区品牌亮度”六大关键领域,全力塑造“中国大数据产业之都”与“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的卓越形象。 在产业地产开发运营方面,公司全面负责市北高新园区内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实现一体化高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以“一谷”(数通链谷)、“一环”(静安国际科创社区)、“一走廊”(走马塘整体转型区)为核心,精心打造“区域集中、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功能集成”的新型产业楼宇集群,构建“一体两翼”的产业空间布局,持续为企业提供高品质空间配套和硬件设施。 在产业孵化投资方面,公司深化科技金融联动,依托“基地+基金”“投资+孵化”双轮驱动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助力科创引培计划,全力构建要素完备、协同高效、开放包容的区块链产业与超高清视频产业应用创新生态。公司进一步强化聚能湾国家级孵化器建设,加速打造“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通过协同联动产业投资与招商引资,致力于成为“科创企业的时间合伙人”。 在产业服务集成方面,面对产业迭代升级的深刻变革,公司紧密围绕园区企业发展需求,完善园区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数字化服务体系,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和设备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公司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功能、提升企业服务效率,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打造生态园区。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各类行业交流活动、技术研讨会、创新创业大赛等,促进企业间交流与合作,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为企业营造更具活力与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2亿元,同比上升15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0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5-00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马慧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税前)。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马慧民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财务预算》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2)。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中峰、卢醇、王晓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规划,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融资计划为人民币50亿元,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委托贷款)、债券(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信托融资、公司向下属公司或下属公司间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但不包括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4)。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中峰、卢醇、王晓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5-01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2024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23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 2、2024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23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无新开工项目。 3、2024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竣工项目一项,竣工面积为14.75万平方米。2023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竣工项目一项,竣工面积为27.09万平方米。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竣工项目一项,竣工面积为14.75万平方米。 4、2024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2,414.89平方米,签约金额9,901.05万元,签约金额同比增加82,090.94%;2023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31.87平方米,签约金额12.05万元。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销售项目签约面积5,542.62平方米,签约金额24,950.44万元,签约金额同比增加854.13%;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销售项目签约面积500.48平方米,签约金额2,614.98万元。 5、2024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1.03亿元,同比减少18.32%;2023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1.2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38.40万平方米,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4.95亿元,房地产租金收入同比减少12.53%;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5.66亿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5-01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依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5-01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530,929.3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0,685,277.31元。2024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52,301,908.5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13,738,814.37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187,145,957.22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132,902,639.6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3,304,8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733,048.0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61.36%,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平均净利润为-22,966,886.49元,无法有效计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均现金分红比例。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5-01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房产租赁、物业服务、电费结算及咨询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各方名称注释 ■ (三)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活动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五)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38号16楼 法定代表人:孙中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由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141,750.9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87,746.9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895.1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2.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140,545.5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89,652.33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872.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05.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企业名称: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14号1601室 法定代表人:孙中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49.8076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017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881。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702,008.9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3,399.6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4,213.3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296.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737,635.7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22,807.5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2,050.9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174.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企业名称: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56、258、266号、江场西路277号1-11层 法定代表人:徐丹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78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限江场西路277号1-11层经营);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餐饮服务;保险代理业务(限江场三路256、258、266号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健身休闲活动;物业管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817.4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62.3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153.3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2.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487.3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846.05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37.7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3.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28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沈易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医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在生物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会展服务,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企业登记代理,一类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防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致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环保设备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3.0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80.5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3.0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80.53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企业名称:上海市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场三路238号1505室 法定代表人:姚雄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907.9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885.1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1.0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市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7,057.5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052.73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7.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场三路219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晓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9,635.1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909.5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420.7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29.3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8,961.2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577.01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5.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2.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市北路33号1幢6层 法定代表人:张小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生产(生产另设分支机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2日,市北集团持有其90%股权,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市北南通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62,508.7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3,306.7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4.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63,044.4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3,173.0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3.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50号305室 法定代表人:张俊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在智能、网络、计算机、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酒店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经营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婚庆服务,保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02,859.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5,823.2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86.2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82.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19,188.7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3,211.7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14.8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11.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E075LH7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炳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328号51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000.1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99.9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企业名称:上海浦江数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D03R5E7P 法定代表人:李小山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14号402-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浦江数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申为浦江数链董事,浦江数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浦江数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7,234.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6,244.1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5.9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浦江数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6,091.4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5,839.4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41.5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04.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企业名称:上海百汇云灏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7BQW084B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卫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1507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百汇云灏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董事张诚为百汇云灏副董事长,百汇云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百汇云灏主要负责开发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N070501单元01A-04地块“市北百联创新科技产业中心”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百汇云灏资产总额人民币72,903.9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941.7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8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百汇云灏资产总额人民币81,584.5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941.62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房产租赁、物业服务、电费结算及咨询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5-01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准则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17号准则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上述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17号准则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市北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5-01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拟与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通链谷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数通链谷公司承租开创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12层(以下简称“房屋一”)和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5号4层03和04室(以下简称“房屋二”),合同期限3年,租赁面积为2223.64平方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9,441,101.38元。 ● 鉴于数通链谷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数通链谷公司与开创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市北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360万元;于2024年12月26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1,419.8191万元;于2025年2月5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2,040万元及2,370万元。市北集团于2024年12月27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湾”)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专项资金2,581,783.87元;签订《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费用490,000.00元。 一、交易概述 为加速推进国家区块链应用示范区建设,加快区块链产业上下游企业在市北高新园区“数通链谷”形成集聚,同时为了更好提升产业发展服务能力,为不同阶段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多元的服务。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开创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12层和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5号4层03和04室。 其中房屋一面积1,822.55平方米,合同期限3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租金为7,625,366.95元,主要用于数通链谷公司办公场地、共享会议室及活动场地。房屋二面积401.09平方米,合同期限3年(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8年4月14日止),租金为1,815,734.43元,主要用于上海区块链测评中心的办公及测评实验室及行业协会、机构的共享会议室、培训教室。 鉴于数通链谷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创公司与数通链谷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数通链谷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数通链谷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E075LH7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炳群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328号51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数通链谷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推进国家区块链应用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通链谷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000.1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99.9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类别为房屋租赁,交易标的为开创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12层和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5号4层03和04室。 (二)关联交易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房屋 开创公司同意数通链谷公司分别承租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12层及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5号4层03和04室,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822.55平方米和401.09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数通链谷公司租赁该房屋仅用于自身企业经营,具体内容为办公经营,数通链谷公司的活动必须遵守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遵守园区的管理规范要求。 (三)租金及租赁期限 1.房屋一合同期限3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租金为7,625,366.95元。 2.房屋二合同期限3年(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8年4月14日止),租金为1,815,734.43元。 (四)支付方式 数通链谷公司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开创公司支付首期租金,自第二期租金起,数通链谷公司同意租金每叁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每期租金提前10日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数通链谷公司须按应付未付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数通链谷公司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停车、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数通链谷公司自行承担。数通链谷公司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电话、网络等开通手续,申请安装和注销安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数通链谷公司自行承担。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意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定价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执行,董事会对此议案审议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云盟汇与三方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对原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借款协议顺延三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借款展期的借款额度不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泛业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采用固定利率,新增借款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原协议项下余额借款利率以2021年10月20日LPR上浮50bp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1)。市北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360万元;于2024年12月26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1,419.8191万元;于2025年2月5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2,040万元。 (二)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泛业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9年12月16日止,本金可分次发放,借款到期日不变。借款采用固定利率,为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付息方式为合同到期后一次性支付。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54)。市北集团于2025年2月5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2,370万元。 (三)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能湾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根据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运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该项目运营费用的审计情况,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专项资金2,581,783.87元。 (四)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能湾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根据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签订《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费用490,000.00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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