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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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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428,760,177.74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760,177.7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国家“双碳”相关政策引导下,我国氯碱行业产能扩张得到有效控制,产能增速持续放缓,行业布局更趋清晰,单个企业平均规模继续提升。根据最新产能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PVC现有产能为2951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48万吨),产能净增长70万吨,其中年内新增90万吨,退出20万吨,占当前全球总量的47%左右。
  随着我国新能源领域不断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电池需求明显增长,相关化工品耗碱量持续提升,烧碱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投资热情提升,“碱氯平衡”问题更加受到关注。近几年,环氧氯丙烷、氯化亚砜等精细耗氯产品产能保持稳步增长,PVC在氯气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小幅降低,但作为最重要的有机耗氯产品,PVC近几年受关注度也有所提高,仍是实现氯碱行业“碱氯平衡”的压舱石,约占氯气消费总量的35%。与此同时,局部地区或个别PVC企业因不具备资源、能源优势,存在频繁停车或长期停车现象。因此,未来几年国内PVC仍将保持有进有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目前我国氯碱行业的布局逐渐清晰,PVC作为氯碱的主要产品,近年来的发展格局也趋于明朗,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成为该领域的领先代表。华北地区化工发展基础雄厚,近年来随着沿海乙烯法PVC装置陆续投产,区内乙烯法产能已超过电石法,且未来扩能仍以乙烯法为主;西北地区依托丰富的煤炭、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电-氯碱-PVC-水泥”一体化项目,特别是近年来当地氯碱企业积极探索与绿电新能源的耦合发展,为光伏、风电提供基础原料的同时,充分利用绿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华东地区是我国氯碱产品主要消费市场,依托下游需求支撑和相对便利的对外贸易条件,当地氯碱产业逐渐探索出与石化行业、氟化工、精细化工和农药等行业结合发展的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其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三废”综合利用、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的生产与销售,以及PBAT/PBS的生产与销售等多个领域,成功构建起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三氯氢硅、四氯化硅、PBAT/PBS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一煤一电一氯碱化工一可降解塑料一‘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2.96亿元,比去年末93.14亿元,增加9.82亿元,增幅10.54%;负债总额43.88亿元,比去年末29.47亿元,增加14.41亿元,增幅48.90%;所有者权益总额59.08亿元,比去年末63.67亿元,减少4.59亿元,降幅7.21%。
  报告期内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14亿元,同比55.63亿元,减少4.49亿元,降幅8.07%。利润总额-4.48亿元,同比0.17亿元,减少4.65亿元,降幅2733.72%,主要原因为主产品价格下跌;净利润-4.29亿元,同比0.30亿元,减少4.59亿元,降幅1521.0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职工工资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创新薪酬管理体系,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公司制订2025年职工工资实施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人(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政策、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议案》
  根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2024年度没有完成目标利润,不实施兑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原则,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对公司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等情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15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413.62万元;(2)2024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38.8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003.16万元,其中:(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983.94万元;(2)2024年1-12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9.2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785.32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257.3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10月21日,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4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104,152.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57.35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塑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塑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428,760,177.74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760,177.7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438,507.99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760,177.74元,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该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62.50亿元,用于办理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并授权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组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路明先生、段舒宝先生、王小勇先生、潘仁勇先生、于玉娇女士、范海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王清女士、黄新伟先生、朱继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经选举通过后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孙邦安先生、司成莉女士、唐卫新先生、刘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路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朔里矿团委书记、物业管理处科长;物业总公司经管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淮北矿业(府谷)长城公司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西北能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淮北矿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物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代服务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塑股份董事长。
  段舒宝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芦岭煤矿培训学校科员、财务科科员,物资分公司财务科科员、材料科副科长、计划部主管、验收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华塑股份副总经理。现任华塑股份董事、总经理。
  王小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淮矿集团朱仙庄煤矿区长,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杨柳煤矿副总工程师,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筹备处副总工程师。现任华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潘仁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淮北矿业机械总厂会计科会计、主管会计;淮北矿业集团财务资产部会计、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会计师;涡北煤矿经营副矿长;淮北矿业集团运营管控部副部长,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华塑股份董事。
  于玉娇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董事会办公室文秘,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管理员工,安徽省国资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战略研究部员工;现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华塑股份董事等。
  范海滨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银行卡处副处长,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资深经理,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基础行业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先进制造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塑股份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清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副教授。长期从事会计专业领域内的教学与教研工作,具备丰富的会计学理论与实践经验。曾任安徽大学教师,现任安徽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伟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长期从事催化表界面化学方面的研究。曾在美国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和德国马普学会Fritz-Haber研究所分别从事博士后和Humboldt学者研究。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席教授,Applied Surface Science的Editor、Catalysis Letters/Topics in Catalysis/中国科学-化学(中英文)/The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A/B/C等期刊的编委、中国化学会催化委员会委员。
  朱继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近些年在新能源材料、无机有机纳米有序复合材料的控制合成及应用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尺度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新材料与新能源器件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卫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开发室、前期项目部副主任和主任、工艺开发室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现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前期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华塑股份监事。
  孙邦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定远县蒋集镇农经站技术员、助理经济师,定远县吴圩镇政府农经站副站长,定远县金融办副主任。现任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定远国资董事长,定远县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定远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定远县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定远县农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塑股份监事。
  司成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师,管理税务师(中级)。曾任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会计,委派中盐东兴安徽盐化发展公司任财务负责人,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主管会计、高级主管、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中盐东兴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华塑股份监事。
  刘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工程师,马钢汽车板推进处汽车板研究所应用技术工程师,马钢技术中心汽车板研究所应用技术工程师,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审计部)科员、监察审计部副主任员、纪委主任纪检员、审计部、监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信访案管审理室主任,华塑股份监事。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7号》及相关规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33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0,192.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23日,本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2010010037665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48608095858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641868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64191197)。
  2024年10月21日,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CPVC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经变更后,实际投资的项目为: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公司根据市场实际分析,年产10万吨固碱足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使募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新增募投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能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变动,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年产3万吨CPVC项目
  公司“年产3万吨CPVC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988万元,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22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CPVC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CPVC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CPVC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CPVC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分别为20,786.70万元、6,300.63万元、7,017.62万元、1,934.55万元,截至2024年末,相关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主要系项目资金结余及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其中,“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差异为20,786.70万元,主要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及实际投资较预算有所节约所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差异为6,300.63万元,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所致;“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差异为7,017.62万元,主要系项目产能由“年产20万吨固碱”变更为“年产10万吨固碱”,投资产能减少导致相应的投资金额减少,形成资金结余;“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差异为1,934.55万元,主要系设备购置费较预算有所节约,形成资金结余。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845.14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审验。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1)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57.35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785.32万元(补流后),主要系部分项目尚未结算完毕及实际投资较预算有所节约形成资金结余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形。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系针对2台机组整体设计,且承诺效益亦是针对整体设计,故为了数据口径可比,上表中该项目的实际效益中数据已将2023年10月转固的2#机组效益进行年化处理;1#机组(2022年12月份转固)效益数据为其实际实现的2023年效益数据,即不受影响。累计实现效益亦按此数据进行加总。
  注2:“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经年化的效益分别为5,248.17万元、3,626.82万元、1,138.12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hwasu.com)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5月8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得立
  联系电话:0550-2168237
  电子邮箱:board@hwasu.com
  邮政编码:23329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3月31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出席监事7人,无委托出席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利益,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政策、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没有完成目标利润,不实施兑现,符合《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因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的执行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人(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原则,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中,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付利息)不超过10亿元,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10亿元及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法定代表人:殷召峰
  注册资本:163,3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财务公司48.99%,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1%。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27.95亿元,净资产23.8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净利润1.97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财务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二)服务内容
  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参照同行业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2.办理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10亿元;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参照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期同类同档存款利率,并保持全部成员单位执行统一的存款利率。
  3.办理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服务收费参照同行业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4.办理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付利息)不超过10亿元。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参照在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同档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5.其他金融服务。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1.当甲方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可能无法偿还乙方贷款资金时,乙方可采取冻结甲方账户,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
  2.乙方章程规定:当乙方在出现资金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主要股东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
  3.甲方定期了解乙方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乙方是否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乙方的监管指标情况,如发现乙方主要监管指标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并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甲方可不将存款存放在乙方。
  4.甲方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5.乙方保证一旦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甲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乙方与甲方同意根据甲方上市地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甲方独立董事的要求和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对上述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修改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四)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且分别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塑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中鼎股份(000887)、口子窖(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禾昌聚合(8320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7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相关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允、完整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的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9,130.18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1.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068.3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1、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130.1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9,130.18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六)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0935 公司简称:华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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