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前次预计的业绩具体情况如下: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 3、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高戈以5,700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盛能燃气2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盛能燃气49%股权,高戈持有盛能燃气51%股权,并于当日与高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公司收到高戈及时足额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710万元。披露业绩预告前,双方已履行股权交易法律手续,并办理完毕高戈将其持有51%盛能燃气股权质押至公司作为履约保障的工商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高戈体现了良好的股权回购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因此,公司按照盛能燃气2024年12月31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作出业绩预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高戈股权转让款2,060万元,占应收股权转让款5,700万元的36%,其中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50万元。经多次沟通及催告,高戈因暂时流动性困难仍未能按约定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1,075万元,已构成违约。公司与会计师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盛能燃气2024年12月31日继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修正业绩预告;同时公司将积极向高戈催收其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权回购款,并将采取必要法律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并与年审会计师和评估师进行了初步沟通,但最终财务数据仍需审计与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确定,具体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