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1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或“会议”) (二)股东会召集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下午1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楼盛世堂一号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就议案5和6而言,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就议案7而言,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办理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另外,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1 上述第1至6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2 上述第7至11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人及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年度股东会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年度股东会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如果委派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该等人士应当出示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委派该等人士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年度股东会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年度股东会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度股东年会会议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年度股东会预计需时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本公司联系方式: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532-85713831 邮箱:secretary@tsingtao.com.cn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孙晓航、王志良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会议主持人(注2)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或其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备注: 1.请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如拟委派会议主持人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会议主持人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派代表无须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3.就会议审议的第1项至第9项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在计算上述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就会议审议的第10项至第11项议案,委托人应在该等议案中每项子议案所对应的“投票数”下填写具体票数,如在“投票数”下填写“√”号,则视为将投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您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年度股东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外,您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年度股东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A股股东最迟须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五、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年度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年度股东会上中选的董事、独立董事超过应选人数,则由获得同意票数多者当选;如果在年度股东会上中选的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董事、独立董事为止。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2025-01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司拟落实证监会的上述规定,在进行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完成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的调整工作,取消设置监事会,由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同步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立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 此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刊发的《建议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其他〈上市规则〉修订的咨询总结》,其中采纳了有关混合式股东会及电子投票的建议,要求发行人须确保其章程允许其举行混合式股东会以及提供电子投票。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本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职能定位;(2)调整董事会结构,新增设置至少一名职工董事;(3)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含本数);(4)明确公司章程依法允许混合式股东会及电子投票;及(5)其他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须经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10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发出书面通知和书面材料,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签署决议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告,提请股东会同意取消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立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本议案的详情请见本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同步刊登的《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目前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工作已完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需先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之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5名。经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与素质评估,同意提名姜宗祥先生、刘富华先生及侯秋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张然女士、赵昌文先生及赵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经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后,该等8名当选的董事任期为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当选的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能超过六年。 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建议薪酬方案。 同意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内的年度总酬金不超过人民币1,980万元。其中,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执行董事之薪酬(包括基本薪金及绩效奖金)将由董事会参考其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场状况厘定。本公司将于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其薪酬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分别决定每位董事个人之酬金。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新一届董事及高管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年保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险费为人民币9万元/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购买该项责任保险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保险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等)及签署相关投保文件。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一点半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香格里拉大酒店召开年度股东会,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议案一、议案三及议案四,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情请见本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同步刊登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六、关于制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制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宗祥先生,1972年7月出生,山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战略投资管理总部副部长、信息管理总部部长及制造中心采购管理总部部长、制造总裁助理兼采购管理总部部长、副总裁兼供应链总裁等职。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战略管理、数字化转型、供应链管理及生产经营经验。现为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姜宗祥先生目前持有公司A股股份102,900股。 刘富华先生,1976年6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裁,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历任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职业经理人)等职。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侯秋燕先生,1966年3月出生,山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曾任本公司区域生产工厂、销售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兼财务管理总部部长等职,长期从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啤酒企业生产及销售等经营及财务管理经验。侯秋燕先生目前持有公司A股股份60,000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上述执行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耿先生,1963年4月出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公共政策学院实践教授及副院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香港国际金融学会董事会主席,兼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并兼任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非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盛雷鸣先生,1970年3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然女士,1977年10月出生,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会计学和计量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硕博项目主任。兼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昌文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吴小兰讲席教授,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企业研究所所长,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 赵红女士,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教授、中丹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兼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教研室主任、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中丹学院院长。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