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钨高新”)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189,473,6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5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9,480,696股增加至2,278,954,380股。本次发行中,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从65.58%被动稀释至60.12%,触及1%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表 ■ ■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