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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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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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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该借款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建设(可置换建设本项目形成的他行贷款以及偿还关联方借款),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红墙化学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向兴业银行惠州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贷款额度、担保内容等具体条款以红墙化学和公司与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红墙化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红墙化学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赵利华
  ③注册资本:21,000万元(已实缴出资)
  ④营业期限:2021年1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
  ⑤地 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区油城西路3号
  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⑦公司持有红墙化学100%的股份,红墙化学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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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和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⑨经查询,红墙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红墙化学分别与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惠叁保证字(2025)第010号)、《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惠叁项融借字(2025)第010号);公司为红墙化学向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5 亿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红墙化学的抵押合同签订与抵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保证金额:4.5亿元
  4、主债权:主合同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②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1、借款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2、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借款金额:4.5亿元
  4、借款期限:10年
  5、借款用途:“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建设(可置换建设本项目形成的他行贷款以及偿还关联方借款)。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00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总额为35,865.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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