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盛泰”)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期间,宁波盛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036,624股,其持股比例从30.84%增加至31.92%,导致宁波盛泰及其母公司盛泰集團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泰”)合计持股比例从32.06%增加至33.1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盛泰出具的《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股份触及1%的通知》,宁波盛泰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036,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盛泰及其母公司香港盛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178,137,700股增加至184,174,324股,持股比例从32.06%增加至33.15%,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注:以上表格中如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盛泰仍处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