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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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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使用超募资金1,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在完成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冻结的情形
  2024年8月27日,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源”)收到中国银行合肥桐城南路支行冻结提醒,安徽宏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有2,180,170.30元被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9月3日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解封。
  2、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各子公司的借款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向子公司发放无息借款。2024年6月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各子公司发放合计金额为2,725.68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各子公司的借款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向子公司发放无息借款。2024年8月14日、8月15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各子公司发放合计金额为15,606.59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2024年12月1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16,153.3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盛华源《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盛华源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宏盛华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宏盛华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宏盛华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表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取消对新能源光伏支架车间技改方向建设,6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2,803.82万元,项目调整变更前后总投资额不变。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2)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4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793.45万元,项目调整变更前后总投资额不变。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3)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新增3个技改方向,6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3,317.90万元,项目调整变更前后总投资额不变。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4)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6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1,275.07万元,项目调整变更前后总投资额不变。
  (5)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5个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2,546.22万元,项目调整变更前后总投资额不变。
  (6)重庆顺泰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和重庆瑜煌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重庆顺泰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取消实施尚未实施的6个技改方向,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减已实施的2个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重庆瑜煌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取消实施尚未实施的7个技改方向,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减已实施的2个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或“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78.8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0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1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32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鉴于上述审批的期限届满,公司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该事项须经董事会批准,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合规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宏盛华源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宏盛华源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宏盛华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18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提
  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49,966,265.9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已包含2024年一季度减值损失。具体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提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9,877,382.25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2,829,642.05元。
  2.合同资产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7,259,241.66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总额49,966,265.96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42,874.39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8,742,874.39元。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公司审议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19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78.8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0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32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为确保项目投入的有效性,更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以自身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为指引,秉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分阶段稳步推进项目布局的基本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落地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铁塔生产项目”)尚未投入实施,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基于对市场需求及目前公司产能分布的整体评估,认为铁塔生产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需求可以在现有产能基础上通过挖潜增能及技术改造升级等进行满足。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投资该铁塔生产项目的最佳时机。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铁塔生产项目。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大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2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沙志昂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监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审查职责,积极出席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并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宏盛华源2024年年度报告》和《宏盛华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年度报告》和《宏盛华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公司审议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法合规,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在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22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09: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至4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将于2025年4月16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09:3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0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丁刚
  财务总监:曾华华
  独立董事:周卫
  董事会秘书:仇恒观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09: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至4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hsino_tower_group@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电话:0531-67790760
  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24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6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综合考虑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5,155,0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43,337,512.43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83%。
  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30,496,768.00元(含税)。综上,2024年度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累计0.276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73,834,280.43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于2023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按照相关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起算,因此上述表格数据仅填列2024年度数据。
  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2025年中期分红的安排及授权情况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科学、合理的中期分红预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半年度)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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