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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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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商业汇票作为质押物,不涉及对外担保,公司可对其实施合理有效的业务和资金管理,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睿创光子(无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光子”)
  ●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睿创光子的经营和发展需求,睿创光子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睿创光子(无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光子”)的经营和发展需求,睿创光子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履约担保、并购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无论未来股东名单是否发生变化,睿创光子股东中除了公司的其他股东,包括但不限于无锡微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微分”)、无锡睿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睿觉”)。以上其他股东,均按照其出资比例在睿创光子所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分别为睿创光子提供同比例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无锡微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文礼先生为无锡微分的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锡微分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企业名称:无锡微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马宏
  4、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6、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E2-103-1106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陈文礼认缴出资额为450万元,出资比例为60%;马宏认缴出资额为3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三、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睿创光子(无锡)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03-30
  6、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华秀路66号A栋3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学仪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无锡微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3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无锡睿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3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9、主要财务数据:
  ■
  上述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睿创光子少数股东基于对睿创光子经营发展的支持,满足睿创光子的资金需求,为睿创光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无偿担保,保证期间控股子公司无需因此向关联人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受益事项。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马宏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睿创微纳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马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保证担保。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646,9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64,69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6,6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4,526,061.32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7,226,893.15元(已扣减本报告期内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使用自有资金归还的2023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64,142,310.4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7,299,168.17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2025年2月12日,误转入款项已由募集资金账户退还至员工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3年1月,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 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向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英睿”)、向控股子公司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新半导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控股子公司齐新半导体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睿创广州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变更后由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及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各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广州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之“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艾睿光电,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发挥睿创广州的地域优势和营销优势,公司将新增实施主体睿创广州,与艾睿光电共同实施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更名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变更该项目新的实施主体为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最新业务规划,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该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较年初有所放缓。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既定的项目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议、第三届监事会十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包含本数)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何航,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孟祥瑞,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继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马宏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25年4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追溯确认的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公司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追溯确认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聘任陈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高鹏先生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担任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本公司关联方。鉴于上述情况,基于审慎考虑,现对公司与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历史关联交易予以追溯确认。
  (一)关联关系
  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副总经理陈高鹏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二)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789.68万元。
  三、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840.97万元,总资产 28183.89万元,净资产28089.67万元,净利润 24.37万元。
  (二)关联方二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鉴于北京智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是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北京智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2779.96万元,总资产14137.14万元,净资产3952.64 万元,净利润-4005.59 万元。
  (三)关联方三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副总经理陈高鹏先生为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450.20万元,总资产420.72万元,净资产-45.15万元,净利润-95.15万元。
  五、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和设备、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 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马宏先生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5.4748万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可归属84.493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20.9811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4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500万股的1.22%。其中,首次授予43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授予1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465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9人;预留授予34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告所载之主营业务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B、C、D六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5)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84.493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20.9811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7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5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所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计118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归属105.474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9月18日
  预留授予日:2021年7月15日
  (二)归属数量:105.474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可归属84.493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20.9811万股)
  (三)归属人数:118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91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465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9.64元/股调整为19.465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
  注:上表已剔除本次不参与归属的激励对象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
  注:上表已剔除本次不参与归属的激励对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8名首次授予部分、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在公司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D”不满足归属条件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118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1名,预留授予部分27名)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105.4748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陈文礼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股权激励事项以及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4,922,77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263,600股后的股本446,659,17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732,734.1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8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 205,077,985.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04 %。
  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24,265,694.64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6 %。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65,076,414.5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59%。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5-01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针对相关业务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对外报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年度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19.64元/股调整为19.465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5-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归属105.474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5-02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归属427.727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5-02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商业汇票作为质押物,不涉及对外担保,公司可对其实施合理有效的业务和资金管理,业务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5-02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分红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8)。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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