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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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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新能源汽车锂电行业
  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全年产销稳中有进,产销量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
  根据EVTank数据,2024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1545.1GWh,同比增长28.5%,从出货结构来看,全球汽车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051.2GWh,同比增长21.5%;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369.8GWh,同比增长64.9%。中国锂电池出货量1175GWh,同比增长32.6%,其中动力、储能、数码电池出货量分别为780+GWh、335+GWh、55+GWh,同比增长23%、64%、14%。
  2.甲基叔丁基醚行业
  根据卓创资讯统计数据,2024年国内甲基叔丁基醚总产能2640万吨,同比增长8.1%,2024年甲基叔丁基醚产量1588.67万吨,同比增长8.2%,全年行业开工率60%。受新增产能投产较多影响,MTBE装置盈利有所收窄,2024年国内MTBE出口量246万吨,缓解了部分供需过剩矛盾,受丁烷脱氢利润较好影响,国内新建MTBE装置的热情升温。据卓创资讯不完全统计,预计2025-2026年国内意向新增的MTBE装置总产能超过600万吨,从装置预计投产时间来看,2025年预计新增产能约400万吨。
  3.丙二醇及乙二醇行业
  2024年丙二醇仍处在产能高速扩张期,截止年底,国内丙二醇现有产能为115.8万吨/年,多集中在山东地区,新增产能以酯交换法工艺为主;丙二醇行业开工率逐步下滑,步入短期的阶段性产能过剩优化期,短期内丙二醇扩能增速略大于下游需求增速, 国内供需格局向宽松平衡过渡,产能已逐步达到历史高位,后面新增产能逐步放缓,产能逐步优化出清。
  截止2024年,全球乙二醇产能约6000万吨,除中国外,主要分布中东、北美;中国乙二醇总产能增加至2882万吨,占全球48%,其中油制和煤制乙二醇产能分别为1834万吨和1048万吨,油制占比为64%,煤制占比36%;2024年国内新增产能较少,供需格局边际回暖,支撑乙二醇价格修复。
  1.电解液行业
  EVTank统计数据显示,在锂离子电池尤其是储能电池的带动下,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66.2万吨,同比增长26.7%,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为152.7万吨,同比增长34.2%,增速进一步提升,且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提升至90%以上。2024全年电解液价格几乎长期处于低点,且刷新历史新低,市场供应仍处于过剩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东营基地30万吨电解液产能稳步提升,全年实现出货量6万多吨,同比增幅高达3倍以上,成功入围行业前十,同国内头部锂电池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加深。2024年6月份公司武汉基地20万吨电解液项目投产,并成功交付第一批产品,借助于东营基地先期经验,不仅装置得以进一步优化,而且审厂及样品测试等工作进展顺利,已实现客户快速导入,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后续,公司将持续进行品质提升、技术创新、管理高效、服务优化等方面的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2.碳酸酯行业
  2024年碳酸酯行业产能仍保持高速扩张的趋势,近翻倍式增长,2024年是行业产能扩张的尾期,临近年底,厂家新投动力不足。整个电解液溶剂市场供需矛盾未有缓解趋势,价格战拼杀更为激烈,相较2023年进一步下滑,行业整体开工率仅2-3成左右,相关产品丙二醇同样面临着供需过剩的问题,市场价格略刷新低,而另一相关产品乙二醇相较2023年形势向好,供需失衡的关系已有所改善,价格重心上移。
  报告期内公司溶剂在满足自身电解液自用的情况下,仍以积极销售为主,在今年溶剂行业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各溶剂装置仍保持着高负荷开工率,并且在2024年6月份武汉基地22万吨锂电一体化项目一期顺利投产,并且产品品质得到下游多数客户的认可,已实现正常量产销售,重点核心客户销量稳中有涨,整体市场份额保持在行业头部水平。
  3.甲基叔丁基醚行业
  甲基叔丁基醚主要出口及销售给周边固定合作客户。2024年国内MTBE市场整体呈现先扬后抑运行趋势。上半年因春季集中检修,资源供应大幅缩量,同时MTBE出口订单旺盛带动下4月中旬涨至年内高点。随后市场震荡回落,尤其三季度之后随着出口大幅缩量以及新增产能投产,市场跌势明显加剧,汽油消费旺季不旺,国际原油在需求放缓下亦不断震荡下探,多重利空打压,下半年MTBE跌势加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7亿元,同比减少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6亿元,同比减少12.32%;每股收益0.08元。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6.49亿元,同比增加32.6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96亿元,同比增加0.14%;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2%,同比减少0.06个百分点;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22元,同比增加0.10%;资产负债率55.19%,同比增加15.46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0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6,419,555.47元,当年集团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419,555.47元,加上期初集团公司未分配利润3,091,054,540.94元,扣除2023年利润分配8,107,200.00元,本年累计可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9,366,896.41元。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55,832.32元,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555,832.32元,加上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29,318,269.21元,扣除2023年利润分配8,107,200.00元,本年度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626,766,901.53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三)1、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作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419,555.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9,366,896.41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从行业发展趋势看,国家政策不断向好,我国新能源、新材料行业依旧会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与扩张阶段,主营业务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电解液相关材料,化工产品销售等。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产品销售结算方式主要为赊销,资金占用金额大。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5,546,729,667.67元,归母净利润16,419,555.47元。由于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使得公司2024年业绩未见明显起色。随着公司电解液销售等业务规模持续扩大,项目建设尾款有序支付,研发投入不断增加,公司未来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并且随着项目的逐步建成,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将持续向好。
  (四)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公司未进行分红,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投入、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开拓、项目建设尾款支付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充分考虑后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日常经营和项目支出,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项目的预计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5-014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9、10、11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1、3、4、5、6、7、8、9、10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8、11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控股有限公司。议案11:全体董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真:0546-2169539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联系人:任飓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1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注:1、碳酸二甲酯系列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
  原材料单价只是作为原材料的单价,不包含做贸易采购单价。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07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5年度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68,745.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65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九)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6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4年年度报告》《石大胜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十四)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0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9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十五)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ESG与战略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报告》。
  (十九)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4)。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0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5年度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68,745.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650,000.00万元。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244,000.00万元。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2025年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500,000.00万元。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1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与非合并关联方之间非合并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
  注:2020年,公司向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拆出资金合计6,000,000.00元,用于经营运转,未明确使用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余额为2,667,506.72元,资金利息192,971.18元。
  (三)2025年度与非合并关联方之间非合并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25年度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023240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佳子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03号3层D16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离岸贸易经营;采购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肥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高化学株式会社
  (2)ENCHEM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4-81-25799
  企业性质:股份合作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登陆
  注册资本:9,358,402,000韩元
  成立时间:2012年1月26日
  注册地:韩国忠清北道堤川市Biovalley路107号
  主营业务:电解液(锂离子,钠离子等)其他化学品的生产研发,电子材料蓄电池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吴正堈
  (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793758582M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立新
  注册资本:2,361,692.9616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主营业务: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服务;仓储服务;质量检验与分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QXLJUXD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伟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8日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5)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73198848H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277,319.26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4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RDP4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9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06室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83715386B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志民
  注册资本:61,13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1月18日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11层1101号房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采购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及原材料、销售能耗、土地租赁及代垫工资薪酬和水电费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13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同意法定代表人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1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名称释义:
  1、公司:指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指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3、胜华新材料:指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4、胜华新能源:指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5、青岛海润:指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6、胜华贸易:指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石大胜华(泉州):指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8、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指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9、富华达远:指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0、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指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
  11、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指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借款或被担保人简称: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胜华新材料、胜华新能源、青岛海润、胜华贸易、石大胜华(泉州)、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富华达远、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
  ● 为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总金额: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预计为244,000.00万元
  ● 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2025年度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00,000.00万元
  ● 被担保人均为上市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大胜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858.2万元。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提供借款及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025年各子公司预计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情况
  根据各子公司正常营运资金、新项目建设等情况,预计2025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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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预计2025年度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244,000.00万元。此金额超过最近一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0%。
  借款利率:对各子公司借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时期集团公司的融资成本,具体给各子公司的利率授权集团公司管理层确定。
  借款事项: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二、对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为满足各子公司2025年度营运资金需求,确保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融资需求的主动性,结合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资金和项目情况,预计2025年度公司内部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9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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