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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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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总量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 其中乘用车的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80.5万辆和3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9%和3.9%,市场表现疲弱。2024年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2024年中国汽车出口仍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其中乘用车出口495.5万辆,同比增长19.7%;商用车出口90.4万辆,同比增长17.5%,汽车海外出口数量快速提升已成为拉动中国汽车产销总量增长的重要力量。
  1、主要业务范围:公司行业属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为汽车车桥及零部件业务和汽车整车业务。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整车产品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包括钢材、动力总成、车身、底盘、内外饰、电器件等,其中动力总成是整车中最重要的零部件,包括动力电池、电控、电机、发动机、变速箱、传动系统等;车桥产品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包括钢材、锻件、铸件、齿轮、制动类零件等。集团采购委员会是公司采购的决策机构,负责供应商准入、采购产品定价审核等审议决策工作,制定和完成全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各事业部设立采购委员会分会,在集团采购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事业部相关采购的部分审核决策工作。公司内实行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和搭建同类产品的采购平台,实现规模化采购目标。集团采购委员会负责全集团大宗物资采购,各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主要产品的零部件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主营业务采取事业部的管理模式,整车和车桥及零部件等业务独立运行。黄海汽车事业部设立丹东黄海金泉基地工厂和丹东黄海新能源基地工厂,分别生产皮卡和客车;特种车业务在黄海特种车工厂生产。车桥及零部件业务由在全国布局的北部集群(丹东工厂、诸城工厂)、南部集群(湖北工厂)、东部集群(广州工厂、嘉兴工厂)、西部集群(柳州工厂、重庆工厂)、零部件集群等5大集群生产基地共同完成。
  (3)销售模式。①公司的皮卡业务采取经销商代销和大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的直营店及一、二级经销商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大客户直销团队不断增强。②客车业务和特种车业务,主要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商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③车桥零部件业务,采取订单式销售模式。④公司海外销售业务,通过销售代理、直销等多种模式实现销售订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5亿元,同比增长8.20%。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5-01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全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抵押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等,以上授信可能存在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和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合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贷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授信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批授信、贷款事项,并授权公司或者下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贷款等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5-01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强调事项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动态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优化完善公司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康运行。
  2024年2月,曙光股份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振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天津美亚立即退还原告转让款6,615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合计72,092,475.00元(含利息)。2024年3月22日,曙光股份收到由振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辽0604民初170号],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曙光股份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
  2024年度内,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对包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内的多项公司治理类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有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内字[2024] 00000028号)。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具体如下:
  1、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
  2、积极拓展国内、国外业务,全力增加订单。
  3、大力加强新产品研发,推进新能源皮卡、自动挡皮卡、新能源车桥等产品研发进展。
  4、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通过现有资源增加融资、通过集团内优质资产新增抵押融资等加大融资。
  5、盘活公司的各项资源和资产,大力清收应收款项。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营运资金同比改善,表明公司基本面逐步稳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明显恢复,已具有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审字[2024] 00000714号)。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ST曙光 公告编号:临2025-01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
  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说明: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联系电话:0415-4146825
  传真:0415-4142821
  邮箱:dongban@sgautomotive.com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5-02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5-01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819,214.1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5,474,018.72元。
  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青莲、于敏、王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崔青莲女士、于敏女士、王旭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全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 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授信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批授信、贷款事项,并授权公司或者下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贷款等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5-01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819,214.1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5,474,018.72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5-01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反担保债务人)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全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无关联担保。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 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2025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2025年度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5,000万元。
  鉴于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融资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可能要求由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为该类下属公司向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相应反担保,此类反担保2025年度预计额度为 15,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的担保,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若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反担保债务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反担保债务人)均为公司下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在有效期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可以作为被担保人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 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其他下属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为64,771.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9%;尚未偿还的担保债务余额为50,09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表:被担保方(反担保债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12月/2024年12月末)
  单位:万元
  ■
  公司代码:600303 公司简称:ST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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