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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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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内容及相关条款序号相应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依据上述内容相应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章程附件中相关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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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资质,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收费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不变,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广州安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相应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分别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200,900股、64,610股、162,000股;因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分别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51,968股、35,000股。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合计514,478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章程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章程附件的公告》及《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英女士、许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吉龙先生、方卫中先生、申弘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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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颖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收费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不变,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514,478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1日
  ■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2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金额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291.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5,239.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0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202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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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现金管理的方式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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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芝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4.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9日至5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8.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
  2.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7日至3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5.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相应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分别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200,900股、64,610股、162,000股;因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分别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51,968股、35,000股。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合计514,478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514,478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指南》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修订稿)》《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修订稿)》《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1日
  ■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候选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1.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英女士、许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许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2.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吉龙先生、方卫中先生、申弘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证明材料。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英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微波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天线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学会会士、中国通信学会会士、IET FELLOW、IEEE Senior Member,获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入选2020、2021和2022年度爱思唯尔“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现任陕西华达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许霞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1990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江阴职工大学校办厂财务科长;1994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江阴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罗欣药业独立董事、泰祥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吉龙先生;1988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历任公司系统工程师、5G事业部副部长、系统部副部长、5G与测量专业部副部长;2020年2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运行质量部部长;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莱天测量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莱天测量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吉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方卫中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1年,任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投资战略中心技术总监;2000年至2001年,任宁波甬科机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5年,任美国ANSOFTCORPORATION中国分支机构市场技术经理;2005年至2020年2月,任易泰达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杭州欣易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易泰达经理;2018年至今任杭州麦克斯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卫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864,72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申弘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年2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副总裁;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弘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7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号楼2楼会议室214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菡清女士、陆丹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卫中先生、李吉龙先生、申弘女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经公司事先认可的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1楼。
  (三)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4: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弘
  联系邮箱:ir@holly-wave.com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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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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