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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16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24年12月29日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与股东沟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贾涛、非独立董事苟通泽、非独立董事沈雨菲、非独立董事毛江,因工作调动,不再继续任职。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晋波先生、张文兵先生、孟晨先生、李洁女士、孙云瀚先生、李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李玲女士、张蕾女士、杨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玲女士、张蕾女士、杨飞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中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惠云霞女士、赵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1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晋波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合肥工业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曾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容量检测室工程师、值班长、标准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处处长、副总经理、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年2月至今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晋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文兵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系高电压专业,工程硕士。曾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一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发中心产品开发室副主任、研发中心党支部书记,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工程研发中心主任、产品研发中心主任,西安西电电气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西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文兵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西安智测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李洁女士,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宝鸡文理学院化学专业学士,法国波城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部设计员、市场营销部业务员、副部长、副总经理,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管理中心副主任。2024年12月至今任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孟晨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硕士。曾任西安高压开关厂设计员、副处长,西安西开高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部长、处长、副总工程师,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副主任、副部长、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开关事业部副总经理,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关事业部总经理、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西安西开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孟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孙云瀚先生,1988年12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工学学士、美国密歇根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工程理学学士。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甫瀚咨询咨询顾问、高级咨询顾问,沈阳罗伯特哈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云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李文学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水力发电工程专业工学硕士。曾任中国三峡总公司机电工程部水机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技术管理部水力机械副主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机电工程部技术管理部水力机械副主管、副主任,三峡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机电技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及三总师副总工程师,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家坝与溪洛渡工程建设部纪委书记,2022年2月至今任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家坝与溪洛渡工程建设部副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玲女士,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学士,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曾任陕西省铜川市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陕西省铜川市财政局副科长、科长,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处副处长,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2年4月至今担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蕾女士,1974年11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2000年7月至今担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导,曾任中煤(西安)地下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蕾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杨飞先生,1982年5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电气工程工学博士。2011年1月至今担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年1月至今担任电力设备电气绝缘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其中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惠云霞女士,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西安高压电瓷厂核算员、会计,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副部长、部长、总会计师,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西安西电后勤资产管理中心总会计师,西安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天翼新商务酒店总会计师,西安技师学院总会计师,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合规管理部、审计部副部长。2025年2月起任二级顾问,2023年12月至今担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惠云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琰女士,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西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事业部财务负责人,2021年7月至2025年3月担任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3年12月至今担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34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13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引领、慧长远,抓好“十五五”规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电气领域质量提升的倡导者、创新者、领跑者、护航者、支撑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国企改革为契机,迎接全球能源互联网对能源产业新格局发展的挑战,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把公司建设成为电气装备国际化公共技术智慧服务平台。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8,360,089.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674,536.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8%。 2025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助力输变电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强基固本,培育动能,重点在技术创新引领、厚植市场优势、提升行业影响力等方面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各业务领域齐头并进,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以赴完成经营目标,更高站位谋划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统筹做好规划支撑。坚持世界一流电气装备国际化公共技术智慧服务平台的总体定位,科学谋划“十五五”布局,以国家政策为牵引,以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内外部发展形势分析。立足行业服务职能,积极参与支撑好行业规划编制工作,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运用调研研究。牢牢把握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期,着眼输变电装备全产业链,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双碳目标”“新质生产力”“重大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扎实做好基础情况梳理和数据分析,综合分析内外部环境,确定“十五五”战略目标、重点工作及落地措施,细化任务。 打牢优势领域基础。持续巩固在高压电器、试验检测业务领域优势地位,并持续延伸检测服务范围,锻造行业发展、标准制定领域绝对的行业话语权。深挖传统检测市场需求,重点关注各制造企业在SF6替代方案以及更高电压等级、更大电流参数产品的计划。加强市场细化研究和精准发力,统筹调配五地资源,增强协同能力,一体化提升总体竞争力。加快现有信息化业务系统与数据中台对接融合,开发试验业务流程智慧化应用,推进智慧实验室建设取得新进展。 持续挖掘市场增量。聚焦新能源业务,建强现场检测、仿真建模、售前技术等专业团队,加强与各省电科院的战略合作和业务联动,争取业务量翻倍。基于产品碳足迹核查认证能力,推进高压开关关键零部件、元件、成套设备的碳足迹评价、核查、认证工作,提升营收能力。探寻海外市场增量,推动与国际知名实验室检测业务合作事宜,重点突破欧、美、澳等发达国家市场认可,提升国际影响力。 二、谋规划、勇担当,全面支撑科技创新 推进产业布局优化。推进厦门公司一期建设项目、沈变院新能源检测业务开展,支撑新领域业务区域布局和能力拓展。高质量推进固投项目建设,启动院内3#冲击发电机试验系统改造项目和3m法电波暗室建设项目,加快实施2500MVA短路发电机定子改造项目和9#试品室建设项目,支撑试验能力提升及环境设施改善。注重市场开拓,提升资金运营与管理水平。开展输变电装备领域、智能制造及新兴领域潜在投资项目预研,有序推进业务战略布局,加快投资进展。 深度开展技术攻关。完成“250kA超大容量发电机断路器”“126kV环保气体断路器”项目,完成重大“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换流变有载分接开关”方案设计,全面开展40.5kV~550kV系列环保开关的研发工作。加快推动输变电领域“首台套”重大高端装备的试验验证平台及产品技术研究能力建设,特别是完成1100kV/80kA、发电机断路器260kA试验能力建设。开展基础技术、共性技术研究,打造更高层次研发与试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应用。 加快推进技术引领。高质量完成已承担的“550kV GIS双断口真空断路器绝缘、开断协同控制技术研究”等6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重大专项、2个国产化替代项目、1个揭榜挂帅项目等年度研究任务。加快储能试验检测技术、碳足迹评价等领域研究布局,提升原创性技术创新能力。牵引各标委会逐步形成一批领先的、可广泛应用的碳足迹标准,推进减排降碳技术研究,助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保持研发投入稳步增长态势。 扩大行业影响效力。充分发挥高压开关、变压器等行业归口院所作用,推进行业管理及服务能力提升,加大资源统筹,全面提高服务国家战略能力、解决用户需求能力、引领行业发展能力。扩充建强电瓷、电容器和电力电子等专业方向人才队伍,用好行业专家,加强技术研究能力和服务平台建设。联动行业协会组织、学术期刊等平台,积极向政府、用户单位建言发声,做好行业协会分会年会和行业数据统计,增强行业号召力和决策支撑能力,提高行业话语权。 三、讲精益,求效益,切实激发改革活力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地生根。修缮顶层治理框架,纵深推进一线制度完备,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党委前置研究清单范围,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部门间联动协作,拓展投资者交流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探索市值管理新举措、健全ESG工作体系、规范财务信息质量,挖潜经营成效,引导市场价值回归内在价值,提升投资者回报。 深化企业精益管理。推进试验设备和试验流程精益管理,在全公司打造智慧化精益实验室。加强检修间、周转库、货场等现场管理,开展重大设备预防性点检维护、检测设备数字化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提升试验效率和履约质量。持续推进试验室成本管理,加快精细化工时核算、单位成本标准化专项工作的落实落地,力争上半年达到运行状态。以电容器检测室为试点,开展划小核算单元模拟市场化改革,强化市场、成本、质量意识,实现市场化运营新模式。统筹试验室现有信息化系统资源,开展统建LIMS系统探索工作。 强化穿透管控指导。有效提升子公司管理质量,把穿透式管理作为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班子明确分工,牵头研究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质量、运营、财务等穿透式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管理效率和质量提升。注重业务指导与对接,加快子公司在体系建设、制度完善、流程管控、风险防范有效融合。 四、严规范、防风险、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始终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全力支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种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增加“关键少数”合规知识储备,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持续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严格遵守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的履职的规范及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深度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在公司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判断能力,提出专业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实施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根据经理层成员职责分工,对照岗位说明书等,按照“一人一岗”原则差异化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业绩考核指标设置注重战略引导、业绩导向,构建经济效益类、风控合规类、科技创新类、重点任务类等指标的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方法、计分方式、奖惩措施等事项,明确退出条件。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长期一致。 五、重回馈,提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11月22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316,579,4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019,555.63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1月15日,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316,579,4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657,946.60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财务情况,持续回报投资者。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321,125.24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4年半年度分红50,019,555.63元及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31,657,946.60元)共计125,998,627.4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0%。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结合当期业绩,增加不少于一次中期分红,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六、多层次,强沟通,深入做好投关管理 公司持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以便投资者能够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传递企业价值,保护数万股东及更多潜在投资者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深入学习投资者关系理论及有关要求,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构建出合法合规、契合企业的投资者关系和市值管理体系。上市以来,公司逐步完善并严格遵照执行投关管理体系,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标准化流程,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2024年,公司已组织28次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累计接待93家投资机构调研,组织开展4次业绩说明会,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公司公开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交流,旨在实现价值最大化并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2025年,公司将稳步推进《行动方案》各项内容,严格落实《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及时评估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守宏观政策调整、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12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674,536.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9,795,270.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321,125.2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4年半年度分红50,019,555.63元及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31,657,946.60元)共计125,998,627.4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1.分红频次:结合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拟增加不少于一次中期分红。 2.分红上限: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17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由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8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10077 联系电话:029-81509258 电子邮箱:xgsdb@xihari.com 联系人:韩瑞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监事会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15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高所”)提供总额不超过1,205万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高所为“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河高所提供总额不超过1,205.00万元的借款,用于“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河高所发放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市场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河高所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河高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河高所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河高所将与中金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河高所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11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保理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业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存宏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11室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票据管理;票据信息咨询及数据处理;票据交易系统的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58亿元,净资产为4.49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6亿元,净利润为0.31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 保理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 保理期限:12个月 保理融资利息: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10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16.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12.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03.7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进行“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9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4,9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783,003.79元的比例为29.99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4,93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2,700,500.00元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在上述期限内,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5,060,000.00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6471-4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高院《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西高院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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