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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数控机床业务、光伏电池组件业务及GPU芯片设计业务,其中数控机床业务于2024年12月完成出售,GPU芯片设计业务于2024年10月完成收购并于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报表。 (一)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 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港机)主要产品有岸桥、轨道吊、轮胎吊等,主要应用于港口的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铁路集装箱装卸、集装箱堆场的堆存和拖车装卸装箱等。公司经过多年对港口自动化设备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系列产品已经较为成熟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已成为国际一线集装箱码头运营商的设备供应商,海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二)数控机床业务(已于2024年12月剥离) 数控机床业务系公司2023年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原全资子公司润星科技为该业务载体。润星科技是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中高档数控机床等,经营模式为研发、生产智能数控机床产品并销售给下游消费电子代工企业,由代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向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提供金属结构件代加工业务服务。润星科技较早进入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加工数控机床领域,有多年的数控机床生产经验,具有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检测的完整机床生产产业链,生产工艺成熟。 (三)光伏电池组件业务 公司光伏电池组件业务的载体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光能,产品主要为高效TOPCon电池片,采用N型技术路线。光伏电池片是太阳能发电的核心部件,其技术路线和工艺水平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和使用寿命。N型电池片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商业太阳能系统以及大型太阳能电站。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采购原材料后,经过制造基地生产完成核心产品的制造,销售端通过直销或者代工模式向下游组件厂商销售电池片来获取相关收入、利润及现金流。 (四)GPU芯片设计业务(2024年10月新增)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该GPU芯片设计业务,业务载体为子公司锐信图芯。锐信图芯已经实现GPU芯片量产且批量供货,目前的第一代产品瞄准国内的国产化信创市场,BF2000系列GPU芯片对标国内头部GPU芯片公司的信创主力芯片产品。锐信图芯的GPU已经与国内主流CPU、操作系统等生态厂商完成适配,在国产化台式机、一体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当中批量应用,产品目前已切入到党政办公、交通、教育、税务、电力和轨道交通等行业。 锐信图芯是无晶圆厂模式公司(Fabless),又称为IC设计商,芯片生产制造环节主要由第三方晶圆厂完成。锐信图芯主要从事GPU芯片的及软硬件技术解决方案的研发和生产,通过为客户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芯片或者解决方案,从而获得收入和利润。锐信图芯的产品和技术方案有GPU芯片、GPU芯片模组(独立显卡)、GPU芯片软硬件技术解决方案。 研发模式:①对于芯片,锐信图芯根据客户的需求,以及国产GPU生态对GPU算力的需求来定义设计产品,一般产品以3-5年为一代。②对于GPU芯片的软硬件解决方案,锐信图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研发流程包括论证、方案、工程研制和设计定型四个阶段。同时,在产品交付之后全力配合客户进行调试、检测、维修等,全方位服务客户的需求。 采购模式:采购内容主要为晶圆的代工和封装,锐信图芯芯片的生产制造均采用外包的形式,为了保证锐信图芯的产品质量,选用的均为国内外知名的公司产品或服务。 销售模式:分为代理销售和直销两种模式。代理销售是芯片行业常用的销售模式,符合行业惯例,在代理销售当中,锐信图芯仍需与终端客户进行市场及技术推广并取得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通过代理商对其实现销售。直销模式是基于锐信图芯团队在国产GPU芯片领域超过15年的从业经验,团队本身积累了深厚的直销资源,直销模式下,锐信图芯直接与终端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并完成产品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基础上,推进实施战略调整,完成了数控机床业务的剥离,并积极推进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布局,新收购GPU芯片设计业务子公司,打造公司新的业务及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实现扭亏为盈,具体说明如下: (1)港机业务平稳向好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港机设备更新改造机遇,海外市场开拓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的国内外客户资源,报告期新增土耳其、孟买、文莱等境外客户。公司海外市场以欧亚尤其是东南亚为主,未出口美国市场。公司借助充足的在手订单储备及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做好港机重点项目的交付和客户服务,报告期内在手订单正按期推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约20亿元。 (2)数控机床业务完成剥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数控机床业务的剥离,润星科技100%股权于2024年12月17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本次业务剥离已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3.57亿元,并已收回润星科技对本公司的全部关联借款本金及利息、应付股利共计3.10亿元。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润星科技过渡期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润星科技在过渡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921,954.72元。按照协议约定,过渡期亏损归属于交易对方广东元元,不涉及向公司支付过渡期盈利的情形。 (3)光伏电池组件业务收缩 公司已成功切入光伏行业TOPCon电池片领域,形成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供应链体系建设、销售出货等经营环节的完整闭环。但受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下滑严重并持续走低,电池片价格持续处于低位的影响,报告期公司光伏电池组件业务亏损,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当下,光伏产业链产能正在逐步出清中。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投资建设亳州年产10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并申请注销项目公司华东光能(亳州)。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新增收购GPU芯片设计业务 公司于2024年10月完成GPU芯片设计业务收购并于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锐信图芯积极响应国产替代政策,聚焦于信创、特种工业及算力中心等领域,其中信创以及特种工业领域实现了量产出货,算力中心作为中长期目标将适时稳步推进。2024年公司完成了信创市场主流的CPU、操作系统及应用的适配工作。公司同时加大供应链端的投入,确保了2024年的产品稳定供应。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锐信图芯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3.89万元,超额完成2024年承诺盈利。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550,187,903.60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581,114,736.34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44,934.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5,131,141.82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截至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50,187,903.60元,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550,187,903.6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007,690,64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为公司2020至2023年度累计亏损金额较大,主要系受2020至2023年数控机床业务亏损所致,具体如下: 2020年至2023年,因国际贸易摩擦、供应链紧张影响下游投资需求,以及全球消费电子供应链变化等因素影响下,数控机床业务行业竞争激烈,产销量及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应收账款随着账龄的逐年递延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减值损失。数控机床经营主体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净利润自2020年至2023年连续多年亏损,从而亦导致润星科技盈利能力低于相关预测,公司相应计提了大额的商誉减值。 公司2024年度盈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4.49万元,但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数控机床业务的剥离,润星科技100%股权于2024年12月17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三、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实施了战略调整,完成数控机床业务的剥离,并新收购了GPU芯片设计业务,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将努力多措并举,持续提高公司价值,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紧抓设备更新改造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务 紧抓设备更新改造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智能港口装卸设备制造业务,继续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海内外市场拓展;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进一步推进工业技术转型升级,提高产品可靠性、稳定性,提升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整体的高质量内生增长;借助公司充足的订单储备及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做好重点项目的交付和客户服务,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和交付周期,巩固和增强行业领域的龙头地位。 2.根据行业市场动态,适时稳步开展公司新能源战略 公司将敏锐捕捉新能源行业市场及政策等变化,适时稳步开展相关业务,科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应对机制,寻求法律途径和相关措施积极应对诉讼风险,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积极探索协同发展机会,如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港口资源优势,开拓零碳氢能港口等,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将自身传统业务中的优势转化为绿色转型的战略引擎。 3.通过资本赋能与管理输出,助推GPU芯片设计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将依托上市公司自身资本平台和资金实力进行资本赋能,为GPU芯片设计业务的发展、新芯片项目的研发筹集必要的资金,实现资本协同;以及公司基于自身丰富的管理实践,做好并购整合,有效提升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控制经营风险,助推GPU芯片设计业务快速发展。 子公司锐信图芯计划未来短期内将主要精力聚焦于图形GPU业务,面向国产化的信创市场,在第一个阶段完成信创市场对于国产GPU的替换,公司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和品牌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市场扩展力度,同时吸纳国内在GPU领域的优秀人才,目标成为信创市场的核心GPU芯片供应商。第二阶段,公司将着力于图形+AI的新一代GPU芯片产品落地,中长期目标成为国产化AI GPU芯片供应商。 4.发掘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投资机会,加快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以及碳达峰、碳中和、自主可控等国家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有针对性地深入发掘和把握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等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投资机会,在适当时机,积极促进公司业态、产业链的延伸及协同发展,加快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 5.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推进组织与业务流程优化 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公司将持续加强管理团队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技术、管理、业务等后备人才库,有针对性做好骨干人员的职业规划和培养工作;完善薪酬绩效考核体系,提升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并留住人才,增加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加强协同合作,提高组织运行效率,提升业务和整体运营效能。 6.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 公司在充分利用好自有资金的同时,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切实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确保资金有效匹配和支持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展期款项),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为3.20%。 2.本次借款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及一致行动人翁霖、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借款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翁耀根 ■ (二)孟正华 ■ (三)翁杰 ■ (四)翁霖 ■ (五)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六)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支出 3.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 5.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本次借款利率为3.20% 6.定价政策: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借款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1,060.51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支出,提高了公司融资效率,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借款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拟在南通港吕四作业区投资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分为海洋码头工程及陆域工程,总投资预计为10亿元。 2.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华重”),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总额范围内对南通华重适时增资并确定增资金额。 3.本次项目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系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作出决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和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项目实施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关于本次项目的相关数据仅为预测数据,不构成公司的具体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紧抓港口设备更新改造机遇,满足公司港口机械创新升级和效率提升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港机产品的制造能力和发运能力,公司拟在南通港吕四作业区东港池东侧岸线南端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包括海洋码头工程及陆域工程,具体为: 公司拟建设5万吨级码头1座,主要用于港机产品的出运。同时,公司拟投建码头后方的陆域工程,陆域工程总规划用地约335亩。陆域工程以东港东路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地块。东港东路以西,码头后方堆场为地块一(约155亩),拟建设产品总装调试基地以及配套的五金仓库、泵房水池等;东港东路以东,生产基地为地块二(约180亩),拟建设综合办公楼、联合车间、配套车间、冲砂车间、涂装车间、油漆、危废库、综合仓库、桥梁及道路、绿化、配套水电管线等。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亿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华重。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总额范围进行具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市场情况及项目进展,在投资总额范围内对南通华重适时增资并确定增资金额,签署项目相关的具体文件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通港吕四作业区东港池东侧岸线南端 3.建设规模: (1)海洋码头工程:建设5万吨级码头1座,主要承担各类港口装卸设备的水路发运。 (2)陆域工程:码头前沿线向后两个地块的建筑及堆场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等内容,项目总规划用地约335亩。以东港东路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地块。 东港东路以西,码头后方堆场为地块一,建设用地面积约155亩,地块一四至范围为:南至海龙风电项目边界、北至项目边界、东至东港东路、西至东港池内侧水域。地块一建设产品总装调试基地以及配套的五金仓库、泵房水池等。 东港东路以东,生产基地为地块二,建设用地面积约180亩,地块二四至范围为:南至杨子诚康项目边界、北至项目边界、西至东港东路东至大唐电厂西侧。地块二建设综合办公楼、联合车间、配套车间、冲砂车间、涂装车间、油漆、危废库、综合仓库、桥梁及道路、绿化、配套水电管线等。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亿元。本项目投资估算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及建设期贷款利息共四部分。本次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总额范围进行具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市场情况及项目进展,在投资总额范围内对南通华重适时增资并确定增资金额,签署项目相关的具体文件等。 5.项目实施主体:南通华重 6.项目建设周期:海洋码头工程的建设期预估为10个月。陆域工程的建设期预估18个月。本项目结合项目总体规划,并将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分期开展。 7.项目效益情况: 海洋码头工程建成后预计能实现年出运量105台,其中84台以整机形式、21台以散件形式。陆域工程完成后预计将具备年产量92台轨道吊、28台岸桥的生产能力。 关于项目的相关数据仅为预测数据,不构成公司的具体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E38MMQ1K 5.法定代表人:翁杰 6.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8日 7.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东路888号 9.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通华重100%股权。 11.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8.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8.7万元。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紧抓港口设备更新改造机遇,满足公司港口机械创新升级和效率提升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港机产品的制造能力和发运能力,公司拟在南通港吕四作业区东港池东侧岸线南端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公司拟利用自有码头的建设,满足公司港机产品出运的需求;在码头后方拟建设产品生产基地,形成协同化、一体化的生产运营和物流流通模式,同时致力于高端智能定位,注重智能化生产和产品优化等方面,提升公司港机产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当前投资总额仅为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根据后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考虑本次拟投资金额较大,尽管分期建设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但持续投入将增加融资需求,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管理造成压力。 2.本项目涉及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施工、岸线审批等相关报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工期为预估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为准。本次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项目建设延期、不能按时达到可使用状态的风险。 4.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项目实施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预计将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需视后续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并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保证公司授信业务的办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过半数董事在申请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联合签署具体融资业务的决议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士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及规划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授信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以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低风险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定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以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低风险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根据规定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丽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44,243,425.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30,802,077.97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4,256,342.8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44,934.05元。 《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为3.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公司监事邓丽芳、谢奕、陆永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备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9、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万红霞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高卫东先生及苏晓东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未来发展战略、2025年经营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44,243,425.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30,802,077.97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4,256,342.8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44,934.05元。 《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为3.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翁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过半数董事在申请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联合签署具体融资业务的决议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士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不包括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以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低风险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拟在南通港吕四作业区投资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分为海洋码头工程及陆域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亿元。本次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解决。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华重”),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总额范围进行具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市场情况及项目进展,在投资总额范围内对南通华重适时增资并确定增资金额,签署项目相关的具体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公司非独立董事翁杰、沈龙强、惠岭、徐大鹏、王珂因涉及自身薪酬审议,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关于非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翁耀根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并签订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翁杰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陶俊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陶俊清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陶俊清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陶俊清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徐大鹏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徐大鹏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0202864号)。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朱和平先生、苏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徐大鹏简历 徐大鹏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负责人、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劳尔专用汽车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现任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华东联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锐信图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法务总监。 徐大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2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陶俊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陶俊清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陶俊清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陶俊清先生简历 陶俊清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起重运输机械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重庆起重机厂;1996年6月至今就职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港机分公司总经理,拟任公司董事。 陶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 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因涉及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902.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二、2025年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业务经营与发展要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本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月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及市场水平确认其薪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不另行领取津贴;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惠岭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已按规定进行回避,其余两位委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翁耀根先生担任公司高级顾问,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公司拟就本次事项与翁耀根先生签署《顾问聘用协议书》,聘用期限自2025年4月至2028年4月。翁耀根先生的顾问津贴将参照公司董监高薪酬标准制定,并授权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每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前一年度的顾问津贴。 翁耀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同意本次事项,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翁耀根先生:195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先后担任无锡华庄金属机械厂厂长、无锡华庄重型机械厂厂长、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厂长;2004年起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华发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无锡华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耀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翁杰先生之父;翁耀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1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通过其控制的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35,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翁耀根先生之女翁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47,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综上,翁耀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24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翁耀根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翁耀根先生利用其专业知识、资源及多年行业经验,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公司向其支付顾问津贴。 顾问津贴将参照公司董监高薪酬标准制定,并授权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每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前一年度的顾问津贴。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1.甲方: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翁耀根 (二)协议内容 甲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聘用乙方为公司高级顾问,乙方的工作范围: 1.乙方利用其社会威望和资源等优势为甲方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乙方通过自身关于投资管理、生产经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对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优化、推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3.根据甲方提出相关领域的需求,指导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或措施。 4.其他需要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事项。 (三)津贴及期限 聘任协议期限三年(2025年4月至2028年4月),顾问津贴将参照甲方董监高薪酬标准制定,并授权由甲方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每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前一年度的顾问津贴。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同意本次事项,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翁耀根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曾任公司董事长,具备多年行业管理经验,其社会威望和资源等优势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其多年投资管理、生产经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丰富经验,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优化、推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次事项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参考董监高薪酬标准,并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定津贴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翁耀根先生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翁耀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耀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1,060.51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翁耀根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曾任公司董事长,具备多年行业管理经验,拥有社会威望和资源等优势,具备投资管理、生产经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丰富经验,本次聘任翁耀根先生担任公司高级顾问,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次顾问津贴定价标准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 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含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或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1.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但不包括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光能”)及其子公司。 2.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3.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审议表决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 (二)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华东光能及其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各子公司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表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开展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亿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9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司合并范围各子公司情况 一、各子公司基本概况 ■ 二、各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部分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或尚未建账,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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