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补选何红心先生、刘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张星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附: 1.何红心先生简历 何红心,男,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兼长江电力资本运营部经理,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2018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兼任长江电力董事),资金金融管理中心主任,上海总部(2023年3月更名为上海分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长江电力党委书记。 2.刘海波先生简历 刘海波,男,197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三峡电厂运行部副主任,长江电力生产计划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三峡水利枢纽梯级调度通信中心副主任,长江电力生产技术部主任,白鹤滩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持工作),白鹤滩电厂副厂长(主持工作),白鹤滩电厂厂长、党委书记,白鹤滩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长江电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白鹤滩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长江电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三峡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现任长江电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三峡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海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星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4月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5日 至2025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预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预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6层4619室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杨 邮 箱:cypc@cypc.com.cn 电 话:027-82568888 邮政编码:430014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6层 (二) 注意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填写符合累计投票制原则的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