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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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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5-02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5月29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批准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以公司自筹资金回购不超过该决议案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10%的A股股份及H股总数10%的H股股份,并具体办理A股、H股回购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场内回购H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24日
  2、申报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8楼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21-60298620
  5、邮编:200080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每日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5-02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1、公司预计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如无特殊情况,本次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28日。如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以较早之日为准。
  2、预计回购金额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实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8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2,657,6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4月8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8%,购买的最高价为13.44元/股、最低价为13.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5,234,0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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