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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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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提议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全部2,500万股A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1%,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关于提议变更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9日 二、提议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提议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全部2,500万股A股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2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A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完成了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A股)2,5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0.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7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69,722,092.24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目前,上述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全部2,500万股A股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996,986,293股减少至971,986,293股,拟注销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1%。 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1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关于提议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尹震源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亿元-1.5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尹震源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尹震源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尹震源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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